烟台市公安局芝罘分局关于无主财产处理的公告

2024年07月06日

烟台市公安局芝罘分局侦办10·11开设赌场案,依法扣押犯罪嫌疑人邱某涉案资金人民币460万元。经查上述案件的财产无人认领,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233条之规定,望合法所有人在公告六个月内持财产合法证明材料、身份证明至我局认领。本次公告六个月内无人认领或无法提供合法来源依据的将按照无主财产处理,依法将上述案件中被扣押的人民币460万元及孳息上缴国库。

公告时间:2024年7月6日至2025年1月5日

联系电话:0535-6216444

联系地址:烟台市公安局芝罘分局(市府街78号)

特此公告

烟台市公安局芝罘分局

2024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