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能源转型 推进海上风电发展

2024年07月01日

宋佳

能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关乎全局、关乎民生、关乎未来。党的十八大以来,面对能源供需格局新变化、国际能源发展新趋势,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了“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为新时代能源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海上风电具有风能资源稳定、不占用土地、消纳条件良好等独特优势,成为当前新能源产业发展的热点。《“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提出,“积极推动近海海上风电规模化发展”“推动深远海海上风电技术创新和示范应用”。近年来,为了快速融入全国、全省海上风电发展大局,抓住发展战略机遇期,莱州市进行了诸多探索,为广大沿海城市海上风电发展提供有益借鉴。

莱州市发展海上风电的优势及做法

资源禀赋优厚。莱州市拥有108公里海岸线,滩涂可利用面积约8万亩。海上风资源条件较好,年风电利用小时数在3300小时以上。相比于长江以北地区的年均风速仅在7m/s左右,莱州平均风速达到7.3m/s,比较优势明显,可开发海上风电约340万千瓦(其中省管海域140万千瓦、国管海域200万千瓦)。

地理区位优势突出。在海上安装风电新机组,需要借助各类船舶来运送工作人员,让技术人员在海上工作、生活,起吊叶片、发电机等大型部件,以及进行风电场的电力连接。运维的可达性对优化海上风电运营成本是至关重要的,只有依托良好的港口与海上风电供应链并在物流方案中进行优化,才能更好地应对项目开发运营挑战。

莱州港位于莱州湾东岸,地理区位独特,优势突出,基础设施完善,是烟台市五大港区之一。现拥有各类生产性泊位12个,泊位功能齐全,分工明确,设施配套合理,吊装机械先进,装卸质量高、速度快;三(山岛)蓝(村)、三(山岛)文(登)两条干线公路直达港区,并通过国道206线直接与威乌、济青高速公路相接。正在建设中的德烟铁路专设辅线进入港区。随着国内外航线的陆续开通,已初步形成公、铁、水路联运的客货集散中心。如果对莱州港进行专业的打造升级,可直接服务渤中海上基地,连接东营,扩大辐射范围。

“海上风电+海洋牧场”融合发展走在前列。海洋牧场建设是科学开发海洋资源的一种环境友好型、可持续的渔业生产方式。目前,莱州市拥有两处国家级海洋牧场。一是山东省芙蓉岛西部海域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是农业部2015年公布的第一批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建设有自升式多功能海洋牧场平台一座。二是山东省莱州市太平湾海域明波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2016年被农业部批复为第二批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建成完善的海洋环境观测系统,拥有丰富的管理船只。

海洋牧场与海上风电的融合发展是现代农业和新能源产业高效结合发展的典型代表,可实现经济和生态效益双提升。近年来,莱州市积极推进海上风电与海洋牧场融合发展,完成全国首个“海上风电+海洋牧场”融合发展研究试验项目,项目装机容量30万千瓦,于2023年3月全容量并网,实现年上网电量达10亿千瓦时,与常规燃煤火电机组相比,每年可节约标煤约30万吨,相应可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约78万吨、二氧化硫排放量约5700吨、氮氧化物排放量约8500吨。创造了国内海上风电投资最省、海上施工期最短等多项纪录,为全国海上风电与海洋牧场融合发展提供可复制、可推广模式。

莱州市进一步发展海上风电的制约因素

深远海海上风电项目的审批较为困难。《“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鼓励建设海上风电基地,推进海上风电向深水远岸区域布局。随着海上风电与海洋牧场融合发展项目的推进,将加大深远海海上风电项目的规划和项目推进进度,在12公里之外的国管海域开发海上风电和适合深海的漂浮式风电等新能源项目,助力双碳目标达成。由于大部分深远海项目位于国管海域,目前在深远海海上风电项目的审批过程中,存在着国管海域各省无权审批、审批时间较长等问题。

海上风电开发规划与上级衔接不够。按照国家关于海上风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省管海域海上风电要纳入山东省海上风电发展规划,国管海域海上风电要纳入国家海上风电发展规划,山东省海上风电发展规划应符合国家海上风电发展规划。此外,海上风电发展规划应当与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海洋功能区划、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相协调。因此,加强沟通协调,争取海上风电纳入国家、省级海上风电开发规划,是推动海上风电开发的重要基础。

电网配套建设发展相对不足。近年来,随着新能源快速发展,输配电网与电源建设不协调问题日益突出。新能源消纳外送通道建设相对落后,海陆风电、陆海光伏面临接入消纳困难的共性问题。

推进沿海城市海上风电发展的意见建议

加强顶层设计,强化规划引领。结合当前可开发区域资源条件,及时与国家、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对接,争取国管海域、省管海域海上风电项目列入上级海上风电发展规划,为项目下一步具体实施创造基础条件。建立完善海上风电发展规划,将海上风电变电站选择、电力负荷预测、海底电缆布局、接入系统电压等级和回路数以及备选接入点等内容体现在相关中长期规划中。推动国管海域项目规划开发,比如,莱州下一步将大力争取将莱州湾200万千瓦海上风电基地等项目纳入国家深远海海上风电规划,在全国率先打造海上风电与海洋牧场、海上休闲旅游等“一体多用”融合发展示范区。

加大招商力度,培育产业链条。充分发挥资源禀赋和新能源开发优势,作好“以资源换产业”招商引资篇章。推动海上风电组件、储能电池组件、海工高端装备等产业制造项目,逐步培育壮大海上风电产业链条。

加快项目建设,推进产业升级。加强协调督导,推进海陆风电、陆海光伏及相应配套储能项目加快建设,打造清洁能源示范基地。扩大新能源应用范围,提升电网消纳能力,加快优化电力工业结构,规划建设新能源制氢、海水淡化等项目,规划抽水蓄能项目,申报源网荷储一体化、增量配网业务,推动能源结构优化升级。

完善相关数据,保障用地用海需求。做好海上风电发展规划与其他行业的海上规划方案衔接协调,落实好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抓好海上风场用海确权、陆上升压站用地指标申报,做好对上沟通对接,申报调整完善陆海资源、海洋环境、海底地形地貌等基础数据。

加大投资建设力度,推进规模化开发。协调电网公司,加快电网建设步伐和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力度。在中远海海上风电基地附近投资建设汇流站和送出海缆,降低海缆用量,实现集约节约用海,同时降低海上风电和海上光伏项目的投资成本,保障全省海上能源规模化、集约化开发。

(作者单位:中共莱州市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