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6月25日
本报讯(YMG全媒体记者 姜晓 通讯员 马旭升 路兆军 刘娟)昨日记者获悉,烟台市林长制办公室、烟台市公安局联合下发《关于建立“林长+生态警长”联动工作机制的意见》,在全市建立“林长+生态警长”联动工作机制,着力构建行刑衔接、指挥协同、部门联动、打防结合、运转高效的生态保护新格局。
按照“策应林长、属地管辖、分级设立、逐级负责”原则,2024年6月底前,我市将完成市、县、乡三级“林长+生态警长”联动工作机制的建立。明确市级设立“生态总警长”,由市公安局局长担任;在昆嵛山、大南山、牙山、罗山、艾山和招虎山等六个重要生态区域对应设立“生态警长”,由相关辖区公安局主要领导担任。明确了林长、生态警长的工作职责,要求各级公安机关与林业部门加强合作,全面建立指挥协同、信息共享、线索移交、工作协作、联合督办、警示教育等六项工作机制,着力构建行刑衔接、部门联动、打防结合、运转高效的的森林资源保护机制,共同推进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
目前,我市市级“林长+生态警长”工作机制已建立,市林长制办公室、市公安局各确定1名工作人员负责日常工作联络。下步,我市将以森林资源保护、惩治涉林违法犯罪和林区治安防控等为重点,深化公安机关和林业部门协同联动,加强探索创新,全面推进公安机关“生态警长”机制纵深走实,创建“林长+生态警长”保护森林生态资源烟台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