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5月24日
本报讯(YMG全媒体记者 童佳怡)近日,芝罘区玺山花园小区业主王女士向“烟台民意通”6601234热线反映称,由于小区物业更换,现在的物业公司不予退还上一家物业公司所收取的3000元装修保证金。“原本说2023年12月底前退还,但至今都未退还。”王女士说。
5月20日,记者来到芝罘区玺山花园小区。王女士说,自己于2022年11月份签订购房合同,随后开始进行装修,并向上一家物业公司缴纳了3000元装修保证金。2023年3月份,王女士装修完毕验收合格后,联系“现任”物业公司退还装修保证金,但收到了“暂时不予退还”的答复。
“‘现任’物业公司给出的理由是,我们之前的物业费并未交给他们,对此他们无法退还物业保证金。”王女士及其他业主认为物业的做法不合理,并将情况反映给只楚街道和12345政务服务平台。“我们后来收到的物业承诺是2023年12月底前退还装修保证金,但到现在也没给退。”王女士说。
针对该问题,记者联系到了玺山花园小区物业公司负责人邢先生。邢先生解释称,公司是去年才从上一家物业公司那里接手的,但上一家公司并未将之前业主所缴纳的装修保证金(共计80万元)转交给现在的物业公司。“我们目前正在和上一家物业公司走相关的司法程序,预计今年7月底一审会有结果。”邢先生还告诉记者,如果一审败诉,业主的装修保证金可以用来抵扣物业费。
针对该反馈结果,王女士并不接受。她认为,现在的物业公司刚接手不久,大家对其服务水平并不了解,加之由于之前疫情的影响,房屋延期交付,上一家物业公司已承诺并声明免除一段时间的物业费用。
针对该问题,物业方称将会与业主进行沟通,如果广大业主觉得物业服务有不到位的地方,也可以当面提出来,物业会争取改进。
迟迟不予退还的3000元装修保证金究竟何时能退还给业主?烟台民意通将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