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5月17日
本报讯(YMG全媒体记者 任雪娜 通讯员 王乃正) “占房不搬、腾房难”是法院执行工作中的“硬骨头”。近日,莱阳法院合理运用执行手段,顺利执结一起房屋腾退案,竭力解决了人民群众在兑现胜诉权益中的“急难愁盼”问题,有力维护了司法尊严。
在原告闫某与被告刘某、初某排除妨害纠纷一案中,莱阳法院判决被告刘某、初某腾退位于莱阳市姜疃镇某村的二层楼房,返还给原告闫某居住使用。判决生效后,被告拒绝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原告向莱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立案后,执行干警依法及时向被执行人下发了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仍未履行,为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执行局决定强制腾房。
在腾退过程中,莱阳法院邀请莱阳市公证处、村委会全程跟进、一同见证。执行干警在腾退房屋周围拉起警戒线,维持现场秩序,疏散围观群众。公证员对涉案房屋内不可拆除的装饰部分进行了现场拍照、录像,以固定证据。随后,他们逐一对房屋室内物品摄像存证、清点登记造册,并由被执行人家属将其运走。经过一上午的工作,涉案房屋已全部腾退完毕,该案得以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