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莱区建立健全反有组织犯罪长效常治机制

撕掉护身符 剪破关系网

2024年04月26日

本报讯(YMG全媒体记者 刘晓阳 通讯员 纪方函) 到今年5月1日,反有组织犯罪法正式施行将期满两周年。蓬莱区政法机关深入贯彻落实反有组织犯罪法的相关规定,持续推进扫黑除恶斗争“打伞破网”工作走深走实,彻底铲除黑恶势力的“保护伞”,撕掉“护身符”,剪破“关系网”,让黑与恶无处遁形。

该区政法机关完善工作机制,细化工作举措。严格落实涉黑涉恶案件“签字背书”机制,并结合反有组织犯罪法,完善涉黑涉恶“保护伞”问题线索交办督办及核查工作机制,认真落实“两个一律”“一案三查”,切实提高涉黑涉恶犯罪案件背后“腐伞网”查处率。创新工作方法,通过发动群众报、清仓起底查、跟进案件挖、督促部门移、深化案中找,全方位发现问题线索。建立“保护伞”问题线索移送台账,按照归口管理、严格保密的原则,明确责任人员负责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移送和接收,并逐件编号登记,定期汇总核对,全程留痕备查。

该区政法机关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严格依照反有组织犯罪法的规定,坚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加强与监察机关、政法机关的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打伞破网”。针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与职务违法犯罪深度交织的新特点、新动向、新问题,要集中优势力量加强系统总结和前瞻性研究,会同相关部门统一执法标准、研究惩治对策。要定期召开会商会、联席会,专题研究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交办、核查等工作,不断健全“双向反馈”等工作机制,进一步增强工作的整体性和协同性。建立完善公职人员涉有组织犯罪案件通报工作制度,坚持将扫黑除恶与党风廉政建设共同推进。

该区政法机关加强队伍建设,落实自查整顿。持续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针对涉黑涉恶罪犯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倒查、专项斗争以来涉黑涉恶案件翻查等,认真排查政法队伍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问题。通过自查自纠,加强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监督监管机制,筑牢廉洁政法防线,打造政治过硬、能力过硬、纪律过硬的政法队伍。严肃工作纪律,对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时间、程序及要求移送问题线索或反馈办理情况,导致延误案件查处或造成不良影响的,按有关规定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者责任。对相关人员擅作主张,超越权限办事;私存线索,跑风漏气;接受请托,打听案情;违背事实和法律处理案件;违反规定查封、扣押、冻结、处置涉案财物等与反有组织犯罪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相关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并查实,依法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该区政法机关坚持惩防并举,推动标本兼治。毫不动摇地坚持依法严惩的方针,严格依法审理涉黑涉恶“保护伞”犯罪案件。加强证据采信、性质认定、法律适用及政策把握等方面的研究,继深挖线索之后,在从严精准打击上持续发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深入分析涉黑涉恶犯罪案件暴露的行业领域治理问题,聚焦制度漏洞和短板弱项,对涉“保护伞”犯罪案件,在向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的同时,以制发“三书一函”的方式,督促案发单位开展类似问题的专项整治、建章立制和长效管理。对于查实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典型案例,在与监察机关充分沟通的基础上,运用广播、电视、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加强以案说法、以案释法等宣传报道,提高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实现处理一个、教育一片、规范一方的效果。

蓬莱区政法机关深入贯彻落实反有组织犯罪法的相关规定,完善工作机制,细化工作举措;坚持惩防并举,推动标本兼治,毫不动摇地坚持依法严惩的方针,严格依法审理涉黑涉恶“保护伞”犯罪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