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4月24日
日前,龙口市一燃气企业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被依法处罚并限期整改。
近日,龙口市燃气指挥部在检查过程中发现,龙口市某燃气公司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四款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根据相关规定,依法对其做出限期整改并罚款20000元的行政处罚。
(李春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