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4月12日
本报讯(通讯员 胡嘉林)近日,烟台高速交警栖霞大队指挥室接报警称:一辆小型轿车在G15沈海高速497公里下行处逆向行驶,与一辆大型货车发生碰撞。接警后,值班员立即联系执勤民警前往现场处置。
执勤民警第一时间找到肇事车后,却发现车上早已没有驾驶员的身影。民警立即在服务区对车辆驾驶员张某展开搜索,最终在福山服务区卫生间找到了张某。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张某呼气酒精含量高达185mg/100ml,已涉嫌醉酒驾驶。民警随即依照法律流程将张某带至医院进行抽血,在去医院的路上,经过交谈,张某对自己酒驾逆行、肇事逃逸的情节满是悔恨。
当问及原因时,张某表示,自己家在河南,过年期间与河南老家的爷爷奶奶通电话时发生了争执,一气之下把老人的电话给挂断了。事发前一晚,自己跟舍友喝酒吃烧烤期间谈论起了各自的家事儿,回想起和爷爷奶奶争吵的事情,觉得对不起二老,打算买点礼品偷偷开车回河南老家给二老一个惊喜。事发当天凌晨3时许,张某又喝了二两半白酒,随后就开车从莱西出发前往河南老家,由于酒后意识不清,在上高速时走错了方向,开往了烟台方向。在行驶途中,张某发现导航一直提示自己掉头,凌晨5时许遂在沈海高速493公里处进行了原地掉头,随后在497公里处与刘师傅驾驶的大型货车发生了碰撞。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张某醉酒驾驶机动车将被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因在高速公路上逆向行驶的违法行为,张某将被处以计12分、罚款200元的处罚。同时,张某的行为涉嫌危险驾驶罪,将移交至检察机关审查并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