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依法打击 两起野外违规用火行为

2024年03月15日

本报讯(YMG全媒体记者 杨健 通讯员 杜善胜 马文婧)3月以来,我市依法打击了两起野外违规用火行为。近期,全市将持续加大野外防火专项整治力度,严厉打击露天焚烧垃圾、焚烧秸秆、焚烧落叶等污染环境、危害健康的违法行为。

3月4日下午,莱阳市姜疃镇岚子村发生火情。收到报告后,姜疃镇组织护林防火人员赶赴现场将火扑灭,并第一时间锁定违法嫌疑人。经调查,发生火情是岚子村村民黄某某在村西北约400米处荒地焚烧玉米秸秆所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款规定,莱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其作出罚款人民币2000元的处罚决定。

3月10日上午,莱阳市吕格庄镇政府接到响水沟村村民火情报告,市综合执法人员于当日到莱阳市吕格庄镇响水沟村东北约一公里处耕地现场查看取证。经查,响水沟村民杨某某于3月10日8时30分左右,用打火机点燃耕地中玉米秸秆,导致过火面积约50平方米,产生烟尘,造成了环境污染。该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款规定,莱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其作出罚款人民币2000元的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