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3月04日
本报讯(YMG全媒体记者 庞磊 通讯员 宫晓萌)瞄准形式、内容、效能三个方面,精准打破三个壁垒。近年来,海阳市探索建立并深化落实法治建设考核评价制度,实现考评形式多样化、内容精准化、结果应用综合化,努力在突出完善考核评价方式上出实招、在指标导向作用上求实效、在提效能促发展上见实绩。
当前,法治建设考核体系已经成为推动“关键少数”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的“助推器”、成为督促加快法治先行市建设步伐的“指挥棒”、成为检验法治建设成效的“试金石”。
鉴于此,海阳市打破形式壁垒,采取“平时考核+年度考核”方式,突出法治建设考核的导向性。
“各项考核评价手段运用是否充分,往往是影响考评结果是否客观真实的主要因素。”海阳市司法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致力于改变法治建设考核形式单一的现状,海阳市委依法治市办善用统计数据,将平时成绩纳入考核指标体系,充分用好日常工作收集和掌握的“第一手资料”,把平时了解与年终集中检查结合起来,把定量分析与定性判断结合起来,抓在日常、考在关键。
与此同时,创新“平时”+“年度”考核方式,打破法治考核形式壁垒。通过综合运用日常调度、专项督察、网上考评、材料查证、专家评估等多种形式,综合了解考核单位推进法治建设的工作思路、状态、实效,听取基层建议,确保考评给分有标准、扣分有依据,切实提升考核体系导向性。
能否推动重点工作落实是法治考核评价工作的根本所在,也是法治考核评价发挥作用的重要体现。海阳市探索打造法治建设考核“1262”工作模式,坚持法治建设“一体推进”,通过坚定“两个基础”,围绕“六项内容”,划分“两类指标”,打破法治考核内容壁垒。“一体推进”,即全面加强和规范法治建设考核评价工作,充分发挥法治考评“指挥棒”“风向标”作用,推动法治海阳、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推进。围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提速两个基础,全面考核六项内容。“两类指标”,即根据镇区街道和市直部门职能定位制定个性化考评指标。立足法治建设“重点抓什么考什么,什么弱考什么”,加大重点任务、突出问题和短板弱项考评力度,以精准考评激发加快法治建设的内生动力。
法治考核评价激励鞭策作用能否有效发挥,取决于考核评价结果与等次评定、干部选拔、整改督办等能否紧密结合。为此,海阳市坚持将法治建设考核纳入全市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坚持用好用足考核评价结果,将其作为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参考,推动领导干部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将其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的重要内容,与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评优评先等干部管理工作结合起来,对法治意识、法治思维、依法决策等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考评。
同时,将考核结果列入督办线索,针对法治考核评价中发现的问题,纳入年度重点督办线索台账,落实督考一体制度,督促各单位抓好问题整改,有效调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抓法治促发展的积极性、创造性,充分彰显法治建设考核工作的权威性、效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