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3月01日
2月28日,市中院和市司法局联合召开全市依法行政和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府院联动会议暨全市行政审判行政复议工作同堂培训班。会上,两部门相关负责人共同签署了《关于加快建立府院联动工作机制推动依法行政和行政争议实质化解的实施意见》,旨在规范健全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衔接机制,推动行政争议诉源治理和实质化解,力争今年行政复议调解和解率达到35%以上。
化解行政争议
府院联动机制初显成效
早在去年7月20日,市中院与市司法局正式签订了《关于建立行政争议化解府院联动机制的备忘录》,明确了强化行政案件诉源治理机制、推动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机制、深化行政机关应诉机制、健全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旁听机制、完善信息互联互通机制五项重点联动内容。经过半年多的运行,市中院和市司法局每月至少沟通1次,召开座谈会议3次,对部分案件进行及时沟通协调,不光推动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也使我市行政机关败诉率等法治建设考核指标在2023年全省考核中取得了较好成绩。
2023年,全市共受理一审行政案件1355件,受理行政复议申请2020件,行政复议案件首次超过行政诉讼案件。“全市各级法院和行政复议机构审理化解了大量行政争议案件,全市各级法院联动行政机关化解诉前调解案件392件,府院联动机制作用发挥明显。”市司法局副局长姜洪波表示。
对发生败诉案件的单位,福山区在全区范围内通报批评,2023年制发相关通报11份,提示有关败诉风险点7次;海阳市针对疑难行政争议案件,组织行政机关与法院召开联席会议,实质化解3起行政争议;莱山区司法局联合莱山区法院印发《关于建立行政机关与人民法院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关于加强行政机关与人民法院交流沟通进一步规范行政应诉工作的通知》,共同推动依法行政工作发展;芝罘区司法局与芝罘区法院立案庭、行政庭均建立联系,通过各方协调,全区有10余起同类型案件在立案前化解,有20余起有败诉风险的案件在审前及审理过程中和解。
让调解机制
贯穿行政复议全过程
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坚持运用调解和解方式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将调解机制贯穿于行政复议受案前、审查中、结案后全过程。2023年,全市办结行政复议案件近2000件,调解和解率为31.6%。在调解过程中,多件涉及土地征收补偿的案件被有效化解,涉及金额600多万元。复议后被诉率为8.17%,与上年相比稳步下降,今年力争全市行政复议调解和解率达到35%以上。
市司法局和福山区司法局建立了行政复议“三到位”工作机制:对于不予受理的案件,依法解释到位;可以通过调解方式解决的案件,和解息审到位;经复议作出维持决定的案件,交流疏导到位。莱阳市创新行政复议调解和解“1+N”模式,即以行政复议机关为主导,根据当事人及案情的不同,邀请检察院、人民调解、信访、劳动仲裁、法律援助、工会、工商联、残联等不同职能部门参与案件的调解和解,有效提升调解和解成效。
新修订行政复议法实施后,行政复议案件数量将明显增加,案件类型也将更加多样,新型案件审理的专业性、复杂性进一步增强。为此,我市把加强行政复议队伍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为行政复议岗位配齐配强行政复议人员,确保基层行政复议人员数量,满足行政复议法关于听证、调查取证工作的最低人数要求,使行政复议队伍能力与工作需要相适应。着力推进行政复议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提升行政复议队伍政治素质;积极开展业务培训、岗位练兵、技能比武等,多措并举围绕新类型案件开展专门培训,使广大行政复议人员扎实掌握履行行政复议职责所需的法律法规、专业知识和办案技能,打造一支高素质的行政复议人才队伍,确保各类行政复议案件“接得住、办得好”。
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
挺在前面
今年,我市将进一步加强联动配合,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府院联动工作再上新台阶。进一步健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衔接配合的具体工作机制,各区市将借鉴市级模式,以签订备忘录形式实现司法局和当地法院实际联动,通过建立健全完善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联席会议机制,推进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审判有效衔接,在矛盾纠纷协调化解、案件线索移送办理、滥用复议申请权与起诉权甄别认定、重点案件及类案处理等方面形成长效机制。
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发挥行政协商、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行政解纷手段组合优势,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机制,压实行政争议化解主体责任,指导行政执法任务较重的部门普遍成立行政调解委员会,设立行政调解室,加强镇(街)专职调解员队伍建设,发挥好村(社区)网格员、法律顾问作用。健全完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严格落实《烟台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管理办法》,加大行政机关负责人参与行政争议化解力度,既确保本单位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又确保“出庭出声出力出效果”。
建立定期分析研判机制,加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信访、12345热线信息共享,及时研判可能引发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争议纠纷。重视抓好行政复议意见书、法院司法建议书、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情况通报反馈问题整改,举一反三防止类似问题发生。指导行政机关主动预判、分析本地本单位本系统矛盾纠纷类型、特点,主动及时化解存量,减少增量,最大限度将行政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
YMG全媒体记者 任雪娜
通讯员 朱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