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2月29日
(第43号)
烟台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根据烟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邵汝卿的提请,于2024年2月28日批准任命:
于相富为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希昀为烟台市蓬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薛二涛为莱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杰为招远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高鹏翔为莱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批准免去:
周玉琨的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于相富的烟台市蓬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曹仲海的莱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张璇的招远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邢一超的莱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任命:
邢一超为烟台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刘德平、周玉琨为烟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初晓文为烟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曹仲海为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孙莉为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免去:
高鹏翔、孙莉的烟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刘德平的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孙健的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
特此公告。
烟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