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2024年02月29日

(第43号)

烟台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根据烟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邵汝卿的提请,于2024年2月28日批准任命:

于相富为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希昀为烟台市蓬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薛二涛为莱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杰为招远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高鹏翔为莱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批准免去:

周玉琨的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于相富的烟台市蓬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曹仲海的莱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张璇的招远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邢一超的莱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任命:

邢一超为烟台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刘德平、周玉琨为烟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初晓文为烟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曹仲海为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孙莉为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免去:

高鹏翔、孙莉的烟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刘德平的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孙健的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

特此公告。

烟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