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2月29日
(第42号)
烟台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根据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于晓东的提请,于2024年2月28日任命:
王永全为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耿浩健为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温培韬为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副庭长;
吕伟亮为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吴昊为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赵振宇为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陈肖茜、姜琰为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
宋吉洋为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一庭副庭长;
李粒华为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二庭副庭长。
免去:
解乐范的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陈肖茜的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陈善乐、辛建国、姚广民的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单伟的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特此公告。
烟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