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1月23日
近日,招远市某物业公司因其管理的小区电梯存在故障和异常,未全面检查消除隐患,仍继续使用,被招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立案查处并给予行政处罚。
执法人员对该物业公司管理的小区现场检查发现,小区一台正在使用的电梯存在运行时摇晃的故障,执法人员随即调查。他们询问该物业公司负责人和电梯维保单位发现,维保单位已告知该电梯存在隐患建议维修。物业公司未对电梯进行全面检查消除隐患,仍在继续使用电梯。物业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方可继续使用”的规定,招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执法人员提醒各电梯使用单位,电梯质量及运行维护情况关系居民生命安全,电梯故障会造成严重的危险,加强电梯安全监管是当务之急。物业管理单位应严格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完善并实施好电梯安全管理各项制度。
(杨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