牢记初心使命 不负人民重托

——烟台市人民代表大会设立常务委员会40周年综述

2023年11月30日

YMG全媒体记者 秦菲 通讯员 姜林松 张剑锋

40年弹指一挥间,40年写满不平凡。

1983年11月30日,烟台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依法选举产生了烟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大工作由此翻开了崭新一页,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

站在时空坐标轴的原点之上回望,伴随着改革开放的坚定步伐和民主法治的铿锵足音,40年来,烟台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推动各方面工作取得显著成就,为推进全市民主法治建设、促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立法、监督、决定重大事项、选举任免、发挥代表作用……于大事件中、在细微之处,既明大势、顾大局、谋长远,又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描绘出牢记初心使命、不负人民重托的厚重画卷。40年砥砺奋进,是市人大常委会与时代同步伐、与改革同频率、与实践同发展的生动写照,是忠于宪法、履职为民、接续奋斗,续写全市民主法治建设新篇章的精彩实践。

坚持党的领导

牢牢把握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人大是党领导下的政治机关。40年来,市人大常委会牢牢把握政治机关定位,始终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人大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市委把人大工作纳入总体工作布局,支持和保证市人大常委会依法开展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坚持旗帜鲜明讲政治,对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第一时间传达学习、第一时间研究安排、第一时间贯彻落实,人大重要会议、重点工作、重大事项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并抓好落实,确保人大工作始终在党的领导下进行。

坚持创新理论引领。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不懈地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党的十八大以来,市人大常委会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健全完善第一议题学习等制度,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坚持服务中心大局。牢牢把握围绕中心开展人大工作这一鲜明主题,始终把人大工作置于全市发展大局中来谋划和推进。主任会议组成人员带头落实市委安排的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等重点工作督导任务,认真落实市委关于市级领导干部联系县市区和联系服务骨干企业、重点产业链培育、重点项目推进等工作部署,在积极参与中心工作中彰显人大担当。坚持定期向市委报送调研报告制度,为市委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提供参考。

全面走上正轨

立良法促发展保善治

2015年8月1日,烟台正式获得地方立法权。市人大常委会精心组织、稳妥推进,制定法规22件、修改4件,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从“摸着石头过河”到“全面走上正轨”,烟台立法经验不断丰富、立法质量持续提升。

——突出发展和安全立法。制定《烟台市民营经济促进条例》《烟台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纵深推动“放管服”改革,为各类市场主体健康发展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制定《烟台市海洋牧场管理条例》,促进海洋经济科学规范发展。制定《烟台葡萄酒产区保护条例》,规范产区保护,引领产业转型升级。制定修订《烟台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为各级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提供法治保障,助力守牢安全底线。制定《烟台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烟台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保障公共安全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烟台市养老服务条例》,促进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

——突出生态文明建设立法。生态资源是烟台弥足珍贵的优势资源。市人大常委会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制定《烟台市森林防火条例》《烟台市山体保护条例》《烟台市海岸带保护条例》《烟台市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努力做到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制定《烟台市养马岛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烟台市芝罘岛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在生态修复、环境保护等方面做“加法”,在开发建设、资源消耗等方面做“减法”,保护好珍贵海岛资源和优越自然禀赋。

——突出城乡建设管理立法。针对全市水资源总量不足、季节性缺水实际,制定《烟台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烟台市城市供水条例》《烟台市节约用水条例》,形成护水、供水、节水相配套的水资源保护利用法规体系。制定《烟台市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条例》,保护和改善城市水生态环境。制定《烟台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将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制定国内首部由设区的市完成的《全民阅读促进条例》,依法促进和保障全民阅读,提升全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水平,其中引入社会力量建设“城市书房”等做法获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推广。制定《烟台市养犬管理条例》,规范养犬行为、维护市容环境和市民安全。

监督助推

改革发展动力强劲

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593个,开展执法检查29次、视察78次、专题询问11次……市人大常委会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逐步实现由被动监督向主动监督转变,由程序性监督向实质性监督转变,由封闭监督向公开、全过程“闭环”监督转变,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落地生根,有力保障法律法规得到有效实施。

聚焦高质量发展,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对外开放、制造业转型升级、粮食安全保障体系建设、科技创新、优化涉外服务环境、提升城市化水平、质量强市建设、海洋牧场建设、科学技术普及、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发展等报告,每年听取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预算执行、审计、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城市规划暨城建交通重点工程实施等报告,视察机场港口铁路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实体经济运行、城市更新等情况,推动补短板、强弱项。

聚焦民生改善,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医疗保障、食品安全监管、缓解交通拥堵、促进就业、养老服务、困难群体救助等报告,组织对“放心”蔬菜、市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居家养老、市区群众文体活动场所建设、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学前教育、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工作等进行视察,开展安全生产法、食品安全法、体育法、职业教育法等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人民群众。

聚焦依法治市,市人大常委会对136部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备案审查了215件规范性文件。听取审议反贪污贿赂、行政审判工作、派驻基层检察室工作、办案质量检查情况、反渎职侵权工作、严厉打击“两抢一盗”工作、社会治安打防控体系建设、“天网”工程建设、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强化队伍建设等报告,对市区视频监控系统建设等情况开展专题询问。听取审议市监委关于全市重点领域腐败治理工作情况报告,促进社会大局持续稳定、风清气正。

聚焦生态文明建设,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昆嵛山保护发展、海洋环境保护法贯彻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报告,每年听取审议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开展森林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对全市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夹河流域水环境质量改善情况等进行专题询问,让烟台的天更蓝、水更清、空气更清新。

依法决定任免

保障重要事项通过法定程序有效落实

市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市委部署要求,抓住事关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战略性、长远性和根本性的重大问题,及时作出决议决定397件,通过法定程序把党的主张和意图变为全市人民共同意志和自觉行动。

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市人大常委会先后作出8个依法治市五年规划的决议、8个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决定,督促建立完善了行政机关的执法责任制和司法机关的错案责任追究制,有力促进了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

保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市人大常委会作出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集资筹建烟台大学、进一步加快建设“海上烟台”步伐、创建海洋经济强市、批准栖霞国家农业科技园总体规划、推动和保障胶东经济圈一体化发展、重点清洁能源项目建设等决议决定。

保障和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市人大常委会作出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住房制度改革方案、强化市区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专项监督、市区群众文化体育活动场所建设有关规划、加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等决议决定。

推动地方治理体系现代化,市人大常委会围绕历史街区与文物建筑保护管理、新农村环境与基础设施建设、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社会治安打防控体系建设、国土空间规划、行政区划调整、依法加强城乡规划监督工作等重大事项分别作出决议决定。

40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相统一,严格执行任前公示、法律知识考试、供职报告、宪法宣誓等制度,共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128人次,为我市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提供了组织人事保障。

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建言献策接地气有特色有活力

人大工作的主体是代表,人大工作的发展靠代表。40年来,市人大常委会紧紧依靠代表、真诚服务代表,努力为代表履职提供更大平台、优质服务和可靠保障。

——推进“双联”制度化常态化。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建立代表意见建议“直通车”制度,实行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制度,开展“联系代表月”活动,建立市情政情民情“三情”通报制度,扩大代表对常委会立法、监督等工作参与的广度和深度,既促进了代表知情知政、有效执行代表职务,又推动解决了一批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受到代表和群众的广泛好评。

——搭建代表履职尽责平台。创新搭建履职载体,从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开始,接续开展人大代表主题实践活动,与市委中心工作扣起来,把市县乡三级人大工作联起来,让全市代表工作活起来,主题实践活动已经成为人大代表履职平台、干事创业平台、联系服务群众平台。去年以来,按照“布局科学化、建设标准化、活动经常化、运行规范化”要求,在全市162处镇街全部建立了人大代表联络站,并建立了128个社区(村)代表联络点、54个行业(产业)特色代表联络室,着力打造人大代表履行职责的好阵地、学习交流的好平台、联系群众的好桥梁、宣传法规的好窗口。

——增强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实效。40年来,市人大代表在密切联系群众、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提出议案、建议7530件。构建常委会组成人员牵头重点督办、人大专委会对口督办、代表工作机构综合督办的“大督办”机制,以常委会各主任牵头分工督办重点建议为抓手,以点带面推动代表建议有效转化为深化改革、推动发展、优化治理、改善民生的具体政策措施。

完善自身建设

人大工作有内涵有作为有底气

市人大常委会以提高政治能力为根本,以增强专业本领为关键,以制度建设为抓手,以培养优良作风为基础,用自身建设新成效不断推动人大工作新发展。

围绕打造自觉坚持党的领导的政治机关,全面从严管党治党。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发挥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加强常委会党组、机关党组和基层党组织建设,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链条,形成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整体合力。

围绕打造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权力机关,持续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人大及其常委会组织制度、会议制度、议事程序等工作机制,形成涵盖党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常委会会议、立法、监督、决定、任免、代表工作、机关建设等方面共79项完备的制度体系,使各项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围绕打造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不断提升履职质效。把调查研究作为改进工作的有力抓手,采取“四不两直”“解剖麻雀”等多种方式,每年形成一批高质量调研成果。严肃会议纪律,优化会议流程,建立并更新会议电子表决系统,提高会议质量效率。加强人大干部队伍建设,锤炼过硬本领。抓好人大新闻宣传和理论研究工作,讲好烟台人大故事。

围绕打造始终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抓好纪律作风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常态化开展能力作风建设专题活动,建立人大工作清单化管理、集成化推进、经常化调度的工作机制,在人大机关强化一线意识,展现一线作为,树立一流标准,切实在纪律作风上紧起来、严起来、实起来。做好人大信访工作,依法推动相关问题及时解决。

走过千山万水,仍需跋山涉水。市人大常委会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在中共烟台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奋力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为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