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大病保险年最高补偿40万

参加了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就可享受待遇,无需办理额外的参保手续

2023年11月04日

本报讯(YMG全媒体记者 张孙小娱 通讯员 袁蕊蕊)前段时间,家住牟平区的张大妈因突发心脏病住院治疗,共产生医疗费用18.6万元,其中医保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14.4万元。这笔费用给张大妈不太富裕的家庭带来了很大的经济压力,但好在她去年按照高档缴费参加了烟台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为其报销8.64万元,居民大病保险给予补偿2.57万元,也就是说,基本医保加大病保险累计报销了11万多元。张大妈激动地说:“幸亏有医保啊,要不真过不去这个坎了!”

一场大病,往往不仅使患者饱受病痛折磨,更会让其家庭背上沉重的经济负担。居民大病保险是在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的制度性安排,是切实减轻大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的有力举措。居民大病保险采取按医疗费用额度补偿的办法,对居民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发生的住院、门诊慢特病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起付标准的部分,由居民大病保险按比例补偿:起付标准为1.4万元,个人负担的符合医保政策规定的合规医疗费用1.4万元以上(含1.4万元)、10万元以下的部分给予60%补偿;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20万元以下的部分给予65%的补偿;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30万元以下的部分给予70%的补偿;30万元(含30万元)以上的部分给予75%的补偿。一个自然年度内,大病保险最高补偿限额为40万元。

只要参加了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就可以享受居民大病保险待遇,无需办理额外的参保手续,大病保险资金在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列支。

居民大病保险费用报销,无须另外申报,住院和门诊慢特病治疗符合大病保险报销的费用自动纳入医保“一站式”结算。

居民大病保险没有病种限制,一个自然年度内发生的住院及门诊慢特病医疗费用,经居民基本医保报销后,个人自付的合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起付线标准以上部分,就可以报销。

市医保局提醒,享受居民大病保险待遇的前提是参加我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正常享受待遇。目前,2024年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参保缴费正在进行中,居民朋友千万别忘记参保缴费,以便正常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等医疗保障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