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空地下室审批再提速

《关于进一步优化防空地下室审批的意见》正式实施

2023年09月18日

本报讯(YMG全媒体记者 杨春娜 通讯员 曹余圆) 近日,黄渤海新区瑞玺公馆项目经过联合验收后,现场取得了竣工联合验收意见书。这意味着企业无需再进行竣工验收备案,从而缩短了交房时间。9月6日,我市《关于进一步优化防空地下室审批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实施,人防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监督与联合验收合并实施,现场出具即视为完成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除此之外,《意见》对人防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精简优化,防空地下室审批再提速。

人防工程是防备敌人突然袭击,有效地掩蔽人员和物资、保存战争潜力的重要设施。“人防工程建设有着严格的审批标准。此次出台的《意见》进一步优化了防空地下室审批流程,助推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提质增效。”市国防动员办公室人防管理科邹新义说。

邹新义介绍,《意见》与以往最大的不同,便是在规划许可阶段同步落实防空地下室建设指标,也就是说在规划许可阶段,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与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设计方案可以并联审查,同步落实防空地下室建设面积、抗力级别和战时用途等指标,并将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设计条件书,与规划许可证一并出具,确保建设项目在承诺时限内完成。“这一规定至少压减了9天的审批环节。”邹新义说。

此外,《意见》还取消了人防施工图设计文件核准。在办理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审批过程中,人防主管部门不再对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核准,施工图审查机构出具的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意见替代原“人防施工图设计文件核准意见”,作为申报材料。

联合验收也进一步缩短了审批时限,《意见》规定,按照“自愿申请、无偿服务、规范实施”原则,各区市人防主管部门会同联合验收牵头部门,按需提供验收前技术服务。对实行联合验收的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在完成人防工程面积测绘、档案资料归集后,可将人防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监督与联合验收合并实施,现场出具竣工联合验收意见书,即视为完成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企业无需再单独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