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9月07日
YMG全媒体记者 童佳怡 实习生 姜歆玥 通讯员 谢楠
昨天上午,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烟台市美丽海湾创建情况及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介绍我市加强美丽海湾建设、推进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的相关情况。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十四五”期间,我市将实现美丽海湾建设全覆盖。
众所周知,美丽海湾是美丽烟台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美丽烟台建设在海洋领域的集中体现和实践载体。
市生态环境局党委书记、局长王德胜在发布会现场表示,近年来烟台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将美丽海湾建设纳入美丽烟台建设布局,锚定“水清滩净、鱼鸥翔集、人海和谐”的建设目标,持续开展海湾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多年来近岸海域水质优良面积比例保持90%以上,2023年春季、夏季航次采测结果达到99.62%,人民群众临海亲海体验感大为改善。
美丽海湾建设取得实质性成效,离不开烟台对海洋生态的保护。海洋生态文明,是建设海洋强市、实现高质量发展过程中格外重要的一环。
近年来,烟台海洋环境保护机制不断完善。加强地方立法,出台《烟台市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烟台市入海排污口管理办法》,推动形成权责清晰、监控到位、管理规范的海洋生态环境监管体系。全面落实湾长制,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担任全市总湾长,常态化开展各级湾长巡湾,2021年以来,全市市县乡三级203名湾长累计巡湾28.3万公里,发现并整改问题1098个,有力改善了海洋生态环境。
不只是机制上的不断完善,烟台“陆海统筹”保护的脚步也不停歇,成效显著。
从“源头”治理。深化陆源入海污染控制,扎实推动入海排污口溯源排查整治,5275个入海排污口实现分级分类规范化管理,试点经验被生态环境部全国推广。强化入海河流综合整治,统筹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等工作,省控以上入海河流全部消除劣V类水体。每年组织开展净滩行动,解决岸线岸滩海洋垃圾、污水直排入海问题。稳步推进“蓝色海湾”整治修复工程,加强海岛、湿地、植被等保护修复工程。连续5年举办海洋放鱼节公益活动,有效稳定增加生物数量。建立全国首个区域性蓝碳评估中心,发放了全国首笔“海草床、海藻场碳汇贷”。
加强海洋环境风险防控持续强化,是烟台加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提质增效的一大亮点。
据了解,为提高海洋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完善海洋环境灾害抵御设施,烟台制定海洋风险源管控责任清单和分区分类风险源管控措施。
坚持“亲海”而不“侵海”,强化“三线一单”刚性约束,严格用海项目审批,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全面停止新增近岸围填海项目审批。探索浒苔综合防治和资源化利用路径,今年累计清理处置浒苔等5700多吨。推进渔港污染防治设施配套,完成全市62处人工渔港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水产绿色健康养殖“五大行动”,推广先进适用的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和模式。
良好的海洋环境质量、健康的生态系统、优良的亲海环境品质是美丽海湾建设的三个基本条件。为让美丽海湾的建设持续向新向美,烟台“美丽海湾”的建设工作始终稳扎稳打,布局出更大的蓝图:
系统谋划推进美丽海湾建设。“十四五”期间,在八角湾、长岛庙岛诸湾创建基础上,推动市区四十里湾和龙口岸段打造省级美丽海湾优秀案例。后续将陆续启动芝罘湾、蓬莱湾区、牟平湾区、海阳岸段、莱州湾-烟台段和丁字湾-烟台段的“美丽海湾”建设工作,实现“美丽海湾”建设全覆盖。
统筹实施海湾生态环境保护和开发利用。实施“一湾一策”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和长效管理机制,推动近岸海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严格落实海岸建筑退缩线制度,科学布局拓展公众亲海临海空间;持续实施“净滩行动”,加强海水浴场、岸滩、海面漂浮垃圾清理,提升亲海空间品质。同时,加强海洋民俗、渔家文化等海洋文明传承,构建具有烟台特色的海洋文化景区、海洋文化产业,提升亲海文化品质。
健全完善海洋执法监管工作机制。深化陆海统筹、区域联动、部门协同的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综合协调机制,充分发挥湾长制组织体系和统筹协调作用,运用湾长制信息化综合管理平台,实现海洋环境问题从发现到处置、整改、验收的全流程管理。强化执法巡查,持续开展“碧海”“绿盾”专项执法、陆源直排海污染源综合执法等执法监管行动,不断提升海湾生态环境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