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 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

2023年09月04日

□何龙

“枫桥经验”这一概念提出于20世纪60年代初,当时的浙江省诸暨市枫桥镇干部和群众创造性总结出了“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社会基层治理经验。2023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江苏代表团审议时强调:“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机制,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在社会基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机制。”“枫桥经验”是党领导人民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基层社会治理的经验,不仅具备中华本土优秀文化特征,还具备基层治理方法层面灵活多变的创新力,充分体现了自治、德治、法治“三治融合”的时代特征,这与市域社会治理的关键之处可谓是并行不悖,对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有重大意义。基于此,在认识“两个结合”的前提下,充分深化对“枫桥经验”的认知,坚持守正创新,探索新时代与地方具体实际相结合、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的市域社会治理新模式、新方案、新举措。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开展群防群治的市域社会治理机制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新时代“枫桥经验”化解矛盾的落脚点。众所周知,群防群治是“枫桥经验”的自治经验,而市域社会治理也需要群防群治。要从广大群众需求出发,将社会公共服务的产出同现实需要完美结合,通过“以需定产、产需平衡”的方式保障社会治理成本与群众对美好生活需求的公共服务动态平衡,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市域社会治理共同体。具体而言,应当做好以下两个方面:首先,坚持和创新群众路线和工作方法,通过设立领导接待群众来访日、人大代表工作站、立法联系点等制度和方法听取广大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第二,要让群众的意见得到充分表达,同时,也让干部听到群众的需求,从而密切党群关系,真正做到在市域治理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理念。

把握优秀传统文化

构建矛盾多元预防调处的市域化解平台

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是新时代“枫桥经验”化解矛盾纠纷的金钥匙。“枫桥经验”是化解矛盾的基本经验,而“矛盾不上交”是新时代赋予“枫桥经验”的首要任务。封建社会几千年来靠的是推行“礼治秩序”实现稳定。想要做到新时代“枫桥经验”提出的“矛盾不上交”,就必须把握优秀传统文化的社会治理方式,构建矛盾多元预防调处的市域化解平台。具体而言,应从以下两个方面入手:一是充分完善社会治理单元矛盾纠纷化解服务。我国传统文化“德治”讲究“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要通过社会网格化管理和社区精细化服务,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二是在社区和镇街搭建起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通过联动的矛盾处理机制,实现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与基层社会的人民调解的有效衔接,能够通过现有机制回应群众的关切,解决群众的困难,把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通过分级分类评估市域范围内主要风险点,有针对性地制定处置方案,及时掌握最新动态,做到提前预警,防患于未然。

基于当前市域治理实际

全面强化各类社会主体依法办事的力量

各类社会主体依法办事是新时代“枫桥经验”发展的必然选择和重要路径。正是在继承传统文化、保证初创精神内涵不变的原则上守正创新,才使得“枫桥经验”能够准确把握时代发展的脉搏,形成最优的社会治理格局。面临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社会主要矛盾转变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呼唤比以往任何时期都要高。具体而言,应从以下两个方面入手:一是要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党建带动市域治理,以市域社会治理促进党建事业发展,协同发力,将党政机关、社会组织、市场主体等团结在一起,通过创建平安小区、平安乡村等方式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强有力的保障。二是要着力提升市域治理主体的参与度,号召更多社会主体参与市域社会治理中,壮大市域社会治理队伍。在多方参与的基础上,形成功能融合、优势互补的市域社会治理格局。

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海代表团审议时所发表的重要讲话提出:“要发挥社会各方面作用,激发全社会活力,群众的事同群众多商量,大家的事人人参与。”新征程上,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市域治理要整合各类社会主体资源,构建多方参与、跨部门协调联动、信息资源共享、优势资源互补的市域治理机制,最终形成市域治理自治、德治、法治“三治结合”的良好局面,实现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作者单位: 中共烟台市牟平区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