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二次会议

2023年08月26日

本报讯(YMG全媒体记者)8月24日下午,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在东山宾馆举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朱秀香,副主任刘洪波、潘士友、刘森、李胜刚、陈洪军,秘书长王光耀等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副市长韩耀东,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于晓东等列席会议。朱秀香、刘森分别主持全体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烟台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修正草案)》《烟台市城市供水条例(修正草案)》和《烟台市养老服务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烟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和《烟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的说明;市政府关于今年以来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烟台市2022年市级决算草案和2023年以来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烟台市2022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关于2022年以来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书面印发了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23年烟台市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

经过审议,会议对市政府专项工作报告进行了评议,表决通过了《烟台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烟台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烟台市城市供水条例》的决定,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施行。会后,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将对《烟台市养老服务条例(草案)》作进一步修改,提请下次常委会会议表决。会议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烟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决定、关于修改《烟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的决定、关于批准烟台市2022年市级决算的决议、关于批准2023年烟台市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