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7月07日
本报讯(YMG全媒体记者 任雪娜 通讯员 王迪) 近日,牟平法院成功调解一起租赁合同纠纷,使原本剑拔弩张的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在节约诉讼资源的同时,切实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实现了企业双方合作共赢。
被告某城市服务有限公司自2020年8月1日起至2022年5月31日止先后共租赁原告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1台洒水车、17台洗扫车进行环卫作业,期间双方共签订10份租赁合同(含续租)。但在租用过程中,该城市服务有限公司称车辆存在问题无法正常使用,只得将车辆送去维修,期间被告不得不另租其他公司的车辆来维持作业,要求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减免车辆停驶期间的租金。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则认为,从第一次租赁开始,双方每个合同的租期最多为3个月,到期后双方继续续租,期间对方从未提出过车辆有问题。且租赁车辆本身就是旧车,加上租赁车辆属于高强度环卫作业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出现各种小问题属于正常情况,双方在租赁合同中也明确约定,租赁期内租赁车辆的维修由对方负责,造成车辆损坏的由对方承担所有维修费用,因此,该城市服务有限公司以上述理由拖欠租赁费用属于违约。
截至2022年6月29日该城市服务有限公司最后一次支付租金后,尚欠该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租金266万元。催要剩余租赁费无果下,该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依法提起诉讼。
牟平法院法官受理案件后,通过双方提交的证据,发现两家企业其实合作了很长时间,有良好的合作基础,于是组织双方代理律师进行庭前调解。在此之前,原被告双方因租赁纠纷已有多次摩擦,双方针尖对麦芒的敌对态度让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通过判决结案,不仅容易激化企业之间的矛盾,也可能面临异地执行的难题,增加企业的诉讼成本。因此,承办法官多次走访原告企业,针对企业合同履行等问题向企业负责人进行释法明理,最终说服企业负责人同意调解。一方缓和后,承办法官积极联系被告方再次进行调解。
从第一个方案到最后一个方案,承办法官先后组织了五次调解,一次次分析利弊、计算得失,最终原告方决定让步,自愿放弃部分租金,并给予被告一定的还款期限。通过在减轻企业诉累的角度下“大功夫”,该案的原被告双方最终握手言和,以调解方式顺利结案。
小案件关乎大民生,每一个涉企案件都可能关乎一个企业的兴衰。近年来,牟平法院坚持立足司法职能作用,牢固树立“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理念,结合辖区营商环境特点,助力中小微企业健康平稳发展,为辖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强劲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