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4月25日
为健全监督机制,切实增强监督实效,督促“一府一委两院”认真办理区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近日,蓬莱区人大常委会专门研究出台了《烟台市蓬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意见督办工作办法(试行)》,进一步建立健全全链条监督工作流程,持续深化监督闭环管理,全力做好监督“后半篇文章”。
实施清单化交办。探索运用审议意见清单化管理办法,由各专工委综合前期调研及审议情况,对监督议题及时形成审议意见及问题清单,反馈“一府一委两院”及有关部门研究办理。对其中一些重点议题、紧迫问题,专门下发督办通知,提高“一府一委两院”及有关部门的工作针对性和重视程度。
推进销号式整改。审议意见和问题清单发出后,立即督促“一府一委两院”及有关部门,逐项对照制定整改落实方案和整改清单,明确每个问题的整改责任部门、责任领导以及整改举措、整改时限。同时,由相关专工委牵头,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对照整改清单进行清零销号。原则上,审议意见发出后,“一府一委两院”及有关部门要于10内将落实审议意见的方案报人大常委会备案,两个月内向人大常委会提出研究办理情况报告。
启动“二次审议”监督程序。对重要议题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由相关专工委通过实地调研、专题座谈等形式,对审议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作出评估,并向主任会议汇报。在此基础上,提请常委会会议对审议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审议和满意度测评,票数达标予以通过,未通过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报告,报告机关在下次常委会会议上再次报告。为推动办法尽快落地,经主任会议研究,选取《关于对区政府〈关于加快推动科技创新工作情况汇报〉的审议意见》办理情况进行全过程重点督办,并计划于2023年7月份人大常委会会议上首次听取审议区政府有关审议意见办理情况报告、开展满意度测评。 (刘晓阳 刘效辉 石华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