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4月18日
龙口市一企业因使用的起重机未办理使用登记且逾期未整改,被龙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立案查处并予以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发现,龙口市某金属加工厂生产车间内,正在使用的一台电动单梁起重机未办理使用登记,执法人员当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整改。两周后再次对该厂进行检查,发现其未按照要求进行整改。该厂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法予以处罚。 (王军华 丁怀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