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4月18日
本报讯(YMG全媒体记者 王修齐 实习生 焦建鹏 通讯员 林剑)近日,记者从国家外汇管理局烟台市中心支局获悉,2022年度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正在进行,报送的主体为2022年12月31日前办理ODI登记的境外投资企业境内投资主体(含金融机构及特殊目的公司境内个人股东)以及2022年12月31日前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
关于ODI存量权益登记,可以在2023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数字外管平台(zwfw.safe.gov.cn/asone)上报。关于FDI存量权益登记,可以在2023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上报。
据了解,2023年7月1日后,FDI存量权益登记补报或更正2022年度“多报合一”年报,应向商务部门申请,并通过外商投资信息报告管理系统(wzxxbg.mofcom.gov.cn)办理。
国家外汇管理局烟台市中心支局工作人员提示,未按要求报送“多报合一”数据的外商投资企业(机构),将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4号)、《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暂行管理办法》(原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68号)等法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按要求报送境外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的,外汇局将按《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简化和改进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汇发〔2015〕13号)相关要求,在资本项目信息系统中对其进行业务管控,银行不得为其办理资本项下外汇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