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4月12日
昨日,记者从福山区人社局获悉,根据人社部相关文件规定,自2023年5月1日起,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单位缴费比例0.7%,个人缴费比例0.3%)的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4年底;自2023年5月1日起,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13号)有关实施条件,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4年底。
通过减收失业、工伤保险费,可以助力企业降低用工成本,积极支持企业纾困发展,为企业实实在在地解决燃眉之急。据福山区人社局统计,阶段性降低“两险”费率政策继续实施,将惠及福山全区5092家缴费企业约69103名在职员工。
在减费的同时,福山区人社局将平衡好降费率与保发放之间的关系,既要落实降费率政策也要确保失业人员、工伤人员待遇按时足额发放,确保企业和劳动者都受益,保障制度运行平稳安全可持续。
(姜晓 刘成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