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莱区建立涉企行政执法检查六大运行机制

避免因信息不共享导致多头检查

2023年04月11日

为进一步规范涉企检查行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近日,蓬莱区出台《关于部署“通用移动检查系统”运行“涉企联合检查平台”的实施方案》,依托市级搭建的“涉企联合检查平台”,建立涉企行政执法检查六大运行机制。

建立检查计划提报机制。各级各部门明确检查对象、时间和内容,通过“通用移动检查系统”移动端“山东通”即时提报检查计划,无法进行预提报的特殊情况说明理由可走绿色通道,如国务院大督查、突发性专项检查等,提报情况纳入后台日常统计。

建立多方检查匹配机制。以应急部门提报的安全生产检查计划为基础,比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随机抽查计划和其他部门检查计划,区、镇街两级检查计划进行实时匹配,对涉及相同监管对象的检查计划进行合并,形成统一检查时间。

建立统一检查实施机制。“涉企联合检查平台”向匹配成功的部门推送统一检查信息,按照统一时间实施联合检查。明确匹配检查部门优先级,以承担安全生产检查的应急部门、承担属地责任的街道办为最高优先级,负责组织协调本次检查,检查时间以该优先部门为准。对于非优先级的一般部门,可尽早提报检查计划,预占检查时间,其他部门或者选择融入该已提报未执行的计划,或者自行发起其他计划,但系统自动限制既定检查日前后3个自然日内不能针对同一检查对象进行检查。对于未匹配成功的检查计划,则在检查日前24小时内自动派单,检查单位自行开展检查工作。

建立检查信息共享机制。检查对象、检查时间、检查事项、检查过程、检查结果、处罚情况等相关数据信息全部存档并互通互享。检查计划提报完成后,系统自动提示针对同一主体半年以内同行业主管部门的检查结果,避免因信息不共享导致多头检查、重复检查情况,实现涉企检查规范化、公开化、透明化。

建立检查结果互认机制。检查结束后,部门依法依规形成各自检查处理结果,上传平台并按规定向社会公示,检查结果实行首检责任制和异议复查制,即发布检查结果部门需对处理结果负责,处理结果要互认互用、结果共享,无特殊情况不得以同一事实与理由开展重复检查,若对检查结果有异议,可以提报复查。

建立涉企检查评价机制。检查结束平台向市场主体推送检查单,检查对象在移动端“山东通”签字确认提交。同时“爱山东”APP增加评价功能,由检查对象对检查过程、结果等进行满意度反馈。对于不满意的评价,由司法局进行法治审查,对行政处罚中存在不规范行为进行通报处理,同时接入12345热线进行后续的跟踪处理,由执法部门或人员进行解释或整改,倒逼各部门规范涉企检查行为,提高市场主体满意度。

下一步,蓬莱区司法局将围绕《方案》确定的六大运行机制,全力抓好涉企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对涉企联合检查平台不满意的评价进行法治审核,审核结果纳入全区优化营商环境考核体系,确保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运行机制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刘晓阳 刘锡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