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4月07日
本报讯(YMG全媒体记者 任雪娜 通讯员 曲晓梦) 近日,海阳法院对一起非法采矿案进行公开宣判,对被告人孙某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对其非法所得689万余元予以追缴。
2010年至2011年,案外人于某在东村街道某村山上采矿,采矿后土质未修复。2019年5月,海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达通知,责令其恢复整改。同月,被告人孙某从于某手里承包了该矿山的恢复治理工程。2019年7月至2021年3月期间,被告人孙某为牟取不当利益,借环境修复之名,在该矿山非法开采15000多立方米饰面用花岗岩并对外售卖,价值689万余元。
海阳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孙某的非法采矿行为严重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情节特别严重,应依法惩处,结合其犯罪情节以及认罪态度等因素依法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