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阳法院助企纾困 高效解纷

让企业顺心放心暖心

2023年04月07日

聚焦企业“急难愁盼”,莱阳法院今年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主动作为、分类施策,围绕企业发展运行各阶段“堵点”“难点”“痛点”,精准发力,破除壁垒,唱响“法护航·益企行”司法助企品牌,全力服务保障莱阳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办案讲效率

让企业顺心

“从立案到拿到判决才三天,没想到竟然这么快就结案,替我们省了一大笔停运费,真是太感谢办案法官了!”日前,某物流公司负责人感激地说。

在一起营运车辆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案中,李某驾驶某运输公司名下一台重型半挂牵引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和公路设施损坏。事故发生后,原告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未果,遂诉至莱阳法院,要求保险公司承担车辆损失赔款并承担营运损失。

莱阳法院迅速组织双方对诉前委托事项及鉴定检材进行质证,依法委托鉴定机构对车辆损失进行鉴定,鉴定机构于2023年2月27日出具鉴定报告,莱阳法院立即受理并开庭审理此案,最终依法作出判决。从起诉到拿到赔偿款,也就一个多月的时间。

莱阳法院深刻认识到,对企业来说,时间就是金钱,对运输行业企业来说更是如此。为提升营运车辆财产保险合同纠纷办案质效,着力打造营运车辆损失纠纷处置“快车道”,针对营运车辆保险合同案件速审速办速结,最大程度减少运输公司营运损失。

办案求质量

让企业放心

企业追求交易的安全与效率,往往与诉讼的便捷程度、质效程度息息相关。莱阳法院在处理每一起买卖合同类案件时,着眼于争议核心,力争“一揽子”化解全部矛盾纠纷,提高案件审判质量。

在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青岛某贸易公司与莱阳某贸易公司于2022年签订《钢材订购合同》,约定由莱阳某贸易公司向青岛某贸易公司订购钢板十吨,总计价款10万元,由青岛某贸易公司直接发货至莱阳某贸易公司指定的第三方。

双方依约交付货款及货物后,第三方发现钢板存在质量瑕疵且生产厂商与订购合同不符,莱阳某贸易公司随即向青岛某贸易公司提出退货退款申请,因双方协商未果,莱阳某贸易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返还货款及利息损失。

莱阳法院受理后查明,青岛某贸易公司提供的该批次钢板确有质量问题,且生产厂商与订购合同不符,被告要求退还货款,理由正当,应予支持。因被告逾期退款给原告所造成的损失主要表现为利息损失,结合本案双方履行情况、过错程度,兼顾公平和诚信原则,法院酌定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标准计算自起诉之日起至货款付清之日止的利息。

同时,为减少双方诉累,保障双方利益,在本案中对货物返还问题一并做出处理,原告应协助被告退还该批次钢板,相应的运费由被告自行承担。

办案有温度

让企业暖心

今年以来,受三年疫情和房地产行业下行压力的影响,涉开发商担保房贷类金融借款纠纷案件激增,开发商频频涉诉,企业发展受到影响。

莱阳法院针对此类案件,积极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形成了“前哨释明、调撤为主、调判并行”的审理规程,即诉前积极与银行、开发商、购房人沟通,释明此类案件的法律规定和审理裁判规范,以达到调撤目标,调撤不成的情况下,进入审判阶段针对无争议和有争议事实部分,积极推行“调解+判决”的裁判形式,切实达到三方共赢的良好效果。

在一起开发商房屋预售担保纠纷案件中,2013年宫某某、某房地产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签订《个人购房担保借款合同》,合同约定由宫某某为购买某房地产公司开发的房屋向中国农业银行申请房屋贷款20万元,由某房地产公司提供阶段性保证担保,阶段性保证人自借款发放之日起,至借款人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并办妥以贷款人为抵押权人的抵押登记手续之日止,为借款人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同日,双方办理房屋预告抵押登记手续,中国农业银行依约向宫某某放款20万元,借款发放后,宫某某未按照借款合同约定还款,银行将宫某某和某房地产公司一并起诉至法院,要求宫某某偿还剩余未还借款本息,并要求某房地产公司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案件审查过程中,法院查明某房地产公司所开发的涉案小区不动产首次登记手续办结,已符合办证条件,综合考量阶段性保证合同的设立初衷和法律性质,该合同系附解除条件的合同,在房屋竣工办理产权及他项权登记后,应视为解除条件已成就,阶段性保证合同失去效力,开发商不再承担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

根据查明事实,宫某某未及时办理正式产权登记,亦未办理抵押登记,为不正当阻止阶段性保证合同的解除条件成就,应当视为该合同的解除条件已经成就,因此,法院认定免除某房地产公司承担的阶段性担保责任,圆满解决了纠纷。

这些案例是莱阳法院办案重温度、求质量、讲效率的一个个缩影,这样的处置规程为后续探索其他类型的案件处理办法提供了有效的指引,对推进辖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具有积极的实践意义。

YMG全媒体记者 任雪娜

通讯员 张生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