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4月04日
近日,龙口市公安局成立工作专班,组织开展低速电动车道路通行秩序整治行动,引导群众依法依规驾驶低速电动车,提升低速电动车规范化管理水平,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守护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成果。
此次整治的重点车辆为行驶速度低、续航里程短,电池、电机等关键部件技术水平低,未列入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内、不具备在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所申领上牌条件的低速电动车(包括城市观光车、老年代步车、低速代步车等)。残疾人因出行需要,驾乘符合《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国家技术标准》的除外。
为进一步规范交通秩序管理,从源头预防低速电动车上路行驶引发的交通事故,龙口市依托交安委平台,组织职能部门、镇街区、村两委,利用农村“一栏一牌一喇叭”宣传阵地,发挥农村交通安全劝导员人熟、地熟的优势,巡查发现低速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及时进行宣传劝导。同时,他们集结部门合力,利用各类宣传阵地和资源,在村居、道路显要位置,利用LED屏、农村大喇叭,悬挂宣传横幅、播放宣传音视频,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提醒驾驶人依法依规驾驶低速电动车,营造专项整治浓厚氛围。此外,他们还与镇街区联合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志愿服务活动,向广大群众发放《致广大低速电动车驾驶人的公开信》,宣传讲解交通安全常识,提高交通安全意识。
整治行动中,交警大队积极与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采取定点检查与流动巡逻、高峰与平峰交叉检查、网上巡查与精准布控相结合等勤务模式,对整治重点区域和路段,科学部署警力,强化管理整治,加大对低速电动车非法营运、酒后驾驶、涉牌涉证、闯红灯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同时,坚持查纠与教育相结合,对违法驾驶人进行面对面宣传教育,使其充分认识交通违法行为的严重性,引导驾驶人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安全文明出行。4月1日起,不再对无牌上路行驶的低速电动车驾驶人实行首次警告,将直接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凡发现有非法营运载客行为的低速电动车,不论是否首次,一律依法处罚并移交交通部门处理。在执法过程,坚决做到“零容忍、严执法、顶处罚”的高压态势,切实起到处罚一起、教育一片的整治效果。
下一步,龙口公安交警部门将结合日常交通管理工作,持续开展低速电动车交通违法整治行动,通过集中行动、日常查控等方式,进一步强化路面管控,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王军华 崔建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