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3月23日
近日,栖霞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栖霞市某公司内某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与其提供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不符,涉嫌使用非法出借《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执法人员现场对该作业人员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查,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非法印制、伪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或者使用非法印制、伪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处1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构成使用非法出借《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违法行为。
依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市场监管局对该公司罚款1000元。 (于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