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3月17日
本报讯(YMG全媒体记者 李京兰)3月15日,是消费者权益日,市教育局发布校外培训消费重要提醒,提醒消费者对以下校外培训的“坑”要避开,理性选择校外培训 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通过校外培训家长端APP
查看资质
消费者在选择培训机构时,要查看办学场所内悬挂的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等资质证件。我市所有具有面向中小学生及3-6岁学龄前儿童开展学科、艺术、体育、科技培训资质的机构都已经纳入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监管,广大消费者可以通过“校外培训家长端”APP查看有资质机构名单及其相应的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信息,凡不在APP名单内的社会机构均没有开展相应培训的资格。
消费者还应当查看办学场所消防逃生通道是否畅通,消防灭火器材、应急照明等消防安全器材是否齐备。
家长购买课程
要签订校外培训服务合同
机构应如实告知培训目标、课程设置、师资状况、培训地址、学习时限、收费项目和标准、退费办法等情况,以预收款方式提供服务的还应当与消费者明确约定服务的数量、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民事责任等内容,并与消费者签订书面合同。
我市上线运营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后,消费者通过“校外培训家长端”APP可以实现线上购课、消课、评价、退费、投诉全流程办理。家长在购买课程的同时,自动签订规范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明晰。
培训机构停业、歇业或者变更经营场所的,应当在办学场所显著位置明示,并提前30日通知消费者变更合同。
不允许一次性收费
超过5000元
机构收费项目、标准、收退费办法等信息应在显著位置公示,不允许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且不超过5000元的费用,收费时间不得早于新课开始前1个月或剩余20课时。消费者切勿为了省事或被培训机构变相捆绑优惠所迷惑,一次性交给培训机构超过3个月的费用。
在缴纳费用前,消费者要详细了解培训机构向社会公示的所有收费项目,对超出公示范围、一次性超过3个月、60课时、5000元的收费,需仔细辨别,谨慎操作,不提倡费用缴到机构对公账户以外的其它地方。缴费时一定要即时索取与机构名称相一致的机构出具的税务发票。
学科培训人员
须有教师资格证
培训机构从事教育教学活动的人员应当具备从业资格,从事学科知识培训的教师必须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外籍教师要取得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和工作类居留证件。所有任课教师的姓名、照片、任教班次及教师资格证号在办学场所、网站显著位置以及校外培训家长端APP均有公示,消费者能够看到任课教师的基本信息。
提 醒
市教育局提醒,如果培训机构存在不具备资质从事培训服务、以虚假招生简章广告欺诈消费者、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增加收费项目、擅自降低培训标准、安排不合格的教学人员从事培训活动、不提供相应教学设备和设施、以不正当理由使消费者提前终止或者延迟学业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应当退还消费者有关费用并承担赔偿责任,消费者最高可以要求按照接受服务费用的3倍增加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