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2023年02月25日

烟台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根据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于晓东的提请,于2023年2月24日任命:

纪晓静为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再审立案庭庭长;

栾海宁为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

吴继辉为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于兰为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

刘光星为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一庭庭长;

王振明为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二庭庭长;

李安为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三庭庭长;

郭鹿敏为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宋鹏为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

任雅娟为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顾婧为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免去:

于兰的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职务;

姜晓静的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吴继辉的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三庭庭长职务;

王振明、吴国岩的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刘光星的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栾海宁的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张秀波的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刘腾的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职务;

李安的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纪晓静的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张健、张雷的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特此公告。

常务委员会

2023年2月24日

烟台市人民代表大会

(第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