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2月21日
近日,蓬莱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协助烟台市人民检察院,首次开展电子物证取证工作。
电子物证取证工作持续进行了两天。取证过程中,检察人员严格按照两高一部《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收集提取和审查判断电子数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人民检察院电子证据勘验程序规则》等规定进行操作:通过对涉案电子设备进行信息分类登记,记录设备特征;对证据提取过程全程录音录像,保证取证过程符合取证规则;现场勘验分析电子物证,对5台电脑共计100多万个未删除文件和10万个已删除文件,进行关键字检索,成功提取500多个有价值的电子文档,圆满完成了烟台市人民检察院交办的工作任务。
下一步,蓬莱区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加强电子物证取证能力,提升电子物证办案质效,以科技为支撑,不断提高查办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