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起

烟台普通话测试有新变化

2023年02月17日

本报讯(YMG全媒体记者 张苹)近日,国家语委修订印发《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共分测试工作的统筹管理、测试站点、考场设置等12章43条,规定测试不得在社会培训机构、中介机构、其他营利性机构或组织设立站点,测试考场取消备测室和备测时间。《规程》将于2023年4月1日起施行。

规程要求,普测测试站点应设有候测室和测试室。测试室每个机位应为封闭的独立空间,每次只允许1人应试。普通话水平测试采用计算机辅助测试,特殊情况下可采用人工测试。值得注意的是,非首次报名参加测试人员,须在最近一次测试成绩发布之后方可再次报名。测试过程应全程录像,暂不具备条件的,应采集应试人在测试开始、测试进行、测试结束等不同时段的照片或视频,并保存不少于3个月。

成绩评定由系统+测试员评分结合,“读单音节字词”“读多音节词语”“朗读短文”测试项由测试系统评分。“选择判断”和“命题说话”,由2位测试员评分,或报国家测试机构同意后试行测试系统加1位测试员评分。一级乙等及以下的成绩认定原则上在当次测试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一级甲等的成绩认定顺延15个工作日。应试人应及时领取纸质证书。自成绩发布之日起1年后未领取的纸质证书,由测试机构按照内部资料予以清理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