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发放1600万元汽车 消费券和1000万元购物券

我市发布2023年商务促消费“15条”

2023年01月21日

● 按照《烟台市关于<关于促进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的实施细则》规定的汽车消费券发放标准,支持消费者在烟台市内购买乘用车、报废旧车购置新车并上牌(二手车除外)。上半年,统筹省市县三级财政资金,新发放1600万元乘用车消费券。

● 紧抓春节假日消费热点,分4个批次发放1000万元惠民购物消费券,采取满额减模式,激活节日社会消费。

● 上半年,统筹市县两级财政资金1000万元发放餐饮消费券,其中市级统筹500万元,区市配套500万元,广泛发动市场主体参与,做大餐饮消费规模。

均见0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