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1月19日
协助市委出台《关于争做清廉建设标杆城市的意见》 为清廉烟台建设绘好“路线图”
深刻把握清廉建设规律和烟台全面从严治党形势任务,协助市委出台《关于争做清廉建设标杆城市的意见》。统筹推进宣传倡廉、惩腐强廉、教育醒廉、文化育廉、制度固廉、阵地培廉、家风正廉、监督促廉、压责抓廉、上率下廉“十廉工程”。坚持系统抓、抓系统,扎实推进基层组织、政法、公共资源交易等27个重点领域清廉建设,全力打造彰显各领域特点、特色的“好作风、好制度、好品牌”,推动不断取得更多制度性成果和更大治理成效。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同向发力、同题共答,督促全市各级开好动员部署会议、制定实施方案,打造“清廉监理”“清廉政采”“阳光万华345行动”等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优秀案例。中央、省级权威媒体刊发我市经验做法330余篇次,“清廉烟台”成为我市的一张闪亮名片。
以零容忍态度反腐惩恶 运用“全周期管理”方式一体推进“三不腐”
保持反对和惩治腐败的强大力量常在,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立案2584件、处分3769人,其中市管干部27人、县管干部198人;留置47人,移送检察机关51人,挽回经济损失2.8亿元。严肃查处芝罘区政协原主席于立祝、市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张国顺、市原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孙涛、海阳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李英作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在反腐败高压震慑和政策感召下,10人向纪检监察机关主动投案、48人主动交代问题。推动反腐败防线前移,科学精准运用“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全市“四种形态”结构持续优化。深化以案促改,鼓励审查调查对象分析廉政风险、提出防控意见,“让钻窟窿的人寻制度漏洞、让破底线的人找监管盲区”,创新开展粮食购销领域问题漏洞“打补丁”行动。深入开展同级同类警示教育,印发《关于于立祝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及其教育警示的通报》,制作《深渊》《作风警鉴》《不用围猎自伸手 放纵贪欲毁终身》等警示教育片,《对不起》在全市引发热烈反响;按照省纪委监委要求,面向全市党员干部统一发放《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提示卡》;对新调整市管干部、新任职市管干部及家属开展集体廉政谈话,引导党员干部心存敬畏、遵规守纪。
“码上举报”马上受理 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
部署开展纪检监察“码上举报”马上受理工作,在全市各级机关、企业、学校、医院、村居等场所张贴“码上举报”画报2万余份,群众扫码反映问题、纪检监察机关第一时间受理处置,持续擦亮“只访一次·相信有我”信访举报工作品牌。出台《关于在信访举报工作中实行“五办”工作机制的意见》,实行马上办、提级办、联合办、重点办、盯着办“五办工作法”,建立上级交办要提级、领导批示要提级、社会关注要提级、重点人员要提级“四提级”直查快办工作体系,推动问题及时解决、风险有效化解。全市受理信访举报大幅下降,相关经验做法被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内网“党风廉政创新成果展示平台”刊发宣传。
大力传承“烟台廉脉” 推动廉洁文化建设实起来、活起来、强起来
充分发挥烟台胶东红色革命文化发祥地、文化强省建设先进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优势,坚持做实领导责任、做实阵地建设、做实点线面结合、做实精品工程、做实贯通融合“五个做实”路径,推动廉洁理念充盈港城。深入挖掘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廉洁元素,打造烟台廉脉打卡地32处,举办“清廉传世——烟台廉洁文化展”系列展演活动,推出京剧小品《探风》、吕剧《马大宝新传:酒的自律》、蓝关戏《四知太守》等廉洁舞台剧,创作廉洁京剧《雷乡母亲》、吕剧《闯亭》等一批精品曲目、文化作品,44部被中央、省级权威媒体采用推广。改版“清廉烟台”微信公众号,开设“海波平”廉政时评专栏、“每周一案”“文物里的清廉”等栏目,打造“清廉烟台号”公交专线,集中投放廉洁公益广告,营造“抬头见廉”“随时听廉”“处处是廉”的生动局面。创新“廉洁文化+”模式,推动廉洁文化建设深度融入治理实践,首批打造“清廉审批·廉洁窗口”“清风海洋”等一批廉洁文化品牌,在全市营造和弘扬崇尚廉洁、抵制腐败的良好风尚。
圆满完成十四届市委第一轮巡察任务 巡察“利剑”作用进一步彰显
全面贯彻中央巡视方针,科学编制十四届市委巡察工作规划,为实现新一届巡察高质量全覆盖谋好篇、布好局。创新开展首轮市委巡察,安排8个巡察组,对11个部门开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联动巡察,同步开展常规巡察,对22个市直部门的72家下属企事业单位开展专项巡察。本轮巡察实现“五个首次运用”:首次运用“联动+常规+专项”三种监督方式,有效整合巡察力量;首次指导被巡察党组织开展“政治生态自分析”,精准画好“政治画像”;首次实行市纪委监委监督检查室负责同志兼任巡察组副组长,做深做实巡纪贯通;首次统筹巡察、审计计划,同步开展巡审联动;首次设立微信“扫码举报”系统,畅通群众反映问题渠道。制定《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工作责任清单(52条)》等制度8项,推动整改任务清单化、责任具体化。针对首轮巡察发现问题,采取集中反馈和“一对一”反馈相结合的方式,向被巡察单位严肃反馈,并印发市直各部门单位对照自查、未巡先改;梳理形成“红脸出汗”问题清单,抄告市级分管领导,推动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巡察整改。相关经验做法被中央巡视办、省委巡视办刊发。
胸怀“国之大者”强化政治监督 保障党中央大政方针落地见效
聚焦“两个维护”强化政治监督,围绕“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加强对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监督,开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监督,统筹推进耕地保护、粮食购销、乡村振兴、违建别墅等领域监督检查,确保各项重要政治要求在烟台得到最坚决、最有效、最彻底落实。探索派驻监督“五抓五防”工作机制,坚持顶格统筹、室组联动、专班推进、全员协同,开展护航新旧动能转换、生态环保等专项监督36个,相关做法在全省深化市县派驻机构改革推进会议上作交流发言。出台《政治监督提示工作办法》《疫情防控监督工作操作规程》等制度规范,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制定《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同级监督十项措施》,为“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提供具体抓手。
推动首创“异地、多地、多倍、多轮”专家抽取办法 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廉洁风险防控闯出新路子
坚持“关口前移、全程嵌入、多重屏障”,做实做细工程建设招投标监督,推动首创评委抽取新模式,有效防范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廉洁风险。
一是关口前移、主动监督,围绕城市快速路、公共卫生临床中心等全社会关注的重点项目,成立监督专班,督促各职能部门单位完善内控机制。
二是全程嵌入、瞪大眼睛,创新“十看”工作法,近距离、全天候发现问题,及时纠偏,仅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项目监理费用一项就节省财政资金1000多万元。
三是多重屏障、严防死守,监督推动招标单位首创“异地、多地、多倍、多轮”评标委员会专家抽取办法,设置“空间、时间、概率、信息”四重屏障,有效隔断评标专家与招标单位、投标企业间的串通联系,从源头上杜绝暗箱操作、利益输送等廉洁风险。目前此模式已在全市93个项目中推广运用,节省财政资金1.4亿元。
做实“五项机制” 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
把握作风建设规律,建立教育提醒、协作联动、循环察访、快速核查、以案促改五项纠治“四风”常态长效工作机制,以钉钉子精神锲而不舍监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肃查处“四风”问题680起、处分463人。综合运用“廉年书信”、通报曝光、廉政谈话等方式,在全社会充盈崇廉尚俭节日氛围。吸收审计、公安、税务等专业力量建立察访人才库,采用“A查B、B查C、C查A”方式开展跨区域循环察访,发现问题依规依纪从快从严处理,有效破解“人情式监督、关系式检查”问题,“四风”问题查实率大幅提升。开展“强监督——护航企业发展”行动,在100家企业设置监督观察点,严肃查纠“慢拖推瞒蛮”等15类问题。坚持一案一剖析、一案一警示、一案一整改,编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以案明纪释法130例》,纠树并举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中国纪检监察报》多次宣传我市经验做法。
坚持“有腐必反”和“有诬必查”双管齐下 扶正祛邪净化政治生态
把打击诬告陷害作为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和发展环境的重要手段,建立“一信双查”机制,精准甄别检举控告、错告误告和诬告陷害,对反映问题认真查清,对诬告陷害问题坚决查实,决不让一名腐败分子成为漏网之鱼,决不让一名好干部因不实举报受委屈。
出台《烟台市纪委监委机关在处理检举控告工作中商请烟台市公安局协作配合的意见(试行)》,破解诬告陷害“认定难、取证难、打击难”等问题。
持续加大查处打击力度,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15起18人,公开通报7起诬告陷害典型案例,为86名党员干部澄清正名,充分释放向诬告陷害者亮剑、为干事创业者撑腰的鲜明信号。
打造纪检监察机关“七强七过硬”工作品牌 锤炼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
围绕“强思想、政治‘三力’过硬,强首责、政治监督过硬,强高压、正风反腐过硬,强统筹、制度机制过硬,强文化、清廉建设过硬,强生态、扶正祛邪过硬,强肌体、自身建设过硬”,打造纪检监察机关“七强七过硬”工作品牌。持续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行“四集学习法”,打造用科学理论武装起来的纪检监察队伍。开展纪检监察机关“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年”活动,健全完善一批符合纪检监察工作规律、上下统一完备的制度机制,市纪委监委机关在全省报批备案案件质量评查中获综合评查得分第一名,在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党纪法规知识竞赛中获团队二等奖、一名同志获最佳选手称号。将一体推进“三不腐”嵌入队伍建设,制定《关于加强新时代全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编印《新时代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对表集》,全员签订《纪检监察干部廉洁自律承诺书》,树立纪检监察干部忠诚干净担当良好形象。市纪委监委机关被评为“市直机关模范机关建设工作标兵单位”,4名同志被市直机关工委评为“学习身边榜样·争做机关模范”先进典型,1名同志被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给予嘉奖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