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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特色农业可持续发展路径探索 烟台日报 2026年02月02日

邹丽丽

以“尊重历史、科学分类、系统优化”为原则,通过资源优化配置、政策机制创新和利益共享协同推进,实现“粮果协同、产能提升、农民增收”的多赢目标,这既是落实国家耕地保护战略的现实要求,也是烟台特色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

科学划定“粮食生产核心区”“果业提升区”与“粮果复合利用区”,为未来粮果产业化、规模化发展预留空间。

探索通过向粮食主产区支付生态补偿或购买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的新路径,实现区域间利益协调,既保障粮食安全,又支持特色农业发展。

支持龙头企业开展粮果深加工,延伸产业链条,提升产品附加值。

近年来,国家密集出台耕地保护系列政策,以“严守18亿亩耕地红线、确保15.46亿亩永久基本农田主要用于粮食生产”为核心目标,构建了日趋刚性的耕地保护制度体系。在此背景下,作为生态敏感型与特色果业优势区,烟台历史上形成的“粮果混种”“园地挤占耕地”等资源错配问题凸显。破解这一矛盾,亟需以“尊重历史、科学分类、系统优化”为原则,通过资源优化配置、政策机制创新和利益共享协同推进,实现“粮果协同、产能提升、农民增收”的多赢目标,这既是落实国家耕地保护战略的现实要求,也是烟台特色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

通过土地资源优化配置

提升协同效能

加强顶层设计。利用耕地调整划补弹性期以及“各类占用耕地统一纳入耕地占补平衡”政策之机,充分考虑农村现状,按照“宜粮则粮、宜果则果、粮果协同的原则”,通过国土空间规划调整,按照耕地保护与农民增收的要求,结合各地产业基础,重新确定各地区产业功能定位,科学划定“粮食生产核心区”“果业提升区”与“粮果复合利用区”,为未来粮果产业化、规模化发展预留空间。

精准政策引导。对于划定的粮食生产核心区内已种植果树的,通过财政奖补、项目倾斜等方式引导果农有序退出,恢复粮食种植功能;在果业提升区,鼓励老旧果园更新改造,通过指标置换、生态补贴等方式激励耕地恢复与高效利用,推动土地资源从无序竞争向有序协同转变;支持品种改良与标准化园区建设,探索“以粮定果、以果养粮”的用地补偿机制。

土地宜机化改造。充分发挥村集体经济组织作用,针对丘陵地貌特点,实施小并大、弯变直、梯改坡的田块整治,配套建设农机作业道与蓄排设施,提升农地连片度与机械可达性。通过整合零散地块,为规模化粮果生产创造基础条件,切实提高土地产出效率与协同管理水平。

通过政策与机制创新

保障协同发展

建立粮果互补新机制。根据中央“十五五”规划建议提出的“加大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力度,实施产销区省际横向利益补偿”,探索允许烟台市不同地区通过跨区域耕地指标交易或“特色农业反哺粮食生产”补偿机制,如保障坡度较低的地区以种粮为主,以粮食补贴来降低种粮成本,保障粮食种植面积。对于果业主产区,探索通过向粮食主产区支付生态补偿或购买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的新路径,实现区域间利益协调,既保障粮食安全,又支持特色农业发展。

完善多元化投入机制。重点支持粮果协同发展的关键环节,加大对宜机化改造、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化果园基础设施配套的投入力度。对于这些协同发展的关键环节,首先要整合涉农资金,提高政策效能;其次,鼓励金融机构创新信贷产品,重点倾斜;三要拓宽社会资本参与渠道,形成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农民参与的多元投入格局。

以土地合作社为依托,灵活运用土地流转模式。在近年来本地探索“土地合作社”的基础上,借鉴四川等地土地银行试点经验,灵活土地流转、合作模式,鼓励农民将闲置或不愿耕种的零散土地加入土地合作社。土地合作社可充分利用相关政策和补贴资金,通过“保底收益+按股分红”模式吸引小农户以入股、租赁或托管形式,整合村内零散耕地与园地资源,集中土地经营权,并进行成方连块土地整治,打破分散经营与粮果混杂种植现状,依据粮果分区管理要求,实现耕地—园地置换,提升土地资源租赁与使用价值,推动逐步实现“一户一块田、一村一片园”的集约经营格局。

分类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激发协同动力

培育专业化家庭农场集群,促进粮果经营效益提升。在土地资源整合的基础上,进一步整合财政、金融、保险等各项扶持政策和资金,鼓励具有粮果规模经营能力和意愿的农户,从土地合作社租用成方连片土地。例如,本村农民租用成方连片的土地可享受三年免租金的优惠,以此培育家庭农场集群,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管护与高标准果园建设经营,并以家庭农场集群为依托,引导其横向融合,成立专业合作社,进一步扩大规模。农业部门配套提供政策指导、智慧农业设备购置补贴与技术培训,引导其提升规模化水平和精细化管理水平。

扶持农业龙头企业,提升粮果产业化水平。通过减免税收等形式鼓励农业龙头企业,通过“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小农户”模式构建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支持龙头企业开展粮果深加工,延伸产业链条,提升产品附加值,同时通过订单农业模式稳定原料供应基地,带动小农户融入现代农业体系。政府可设立专项扶持资金,对从事粮油深加工、果品深加工的企业实施税收减免、用电用水优惠等政策,并提供财政补贴。通过龙头企业带动,实现从“单一种植”向“全链协同”的跨越。

拉长社会化服务链条,解决粮果协同的后顾之忧。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补贴等方式,鼓励各类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为粮果种植提供从种植到收获的全链条服务,涵盖农资供应、技术指导、病虫害防治、农机作业、农产品销售等环节,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够更加专注于粮果生产和管理,推广“代耕代种”“全程托管”等服务模式,在解决劳动力短缺与撂荒问题的同时,推动经营的集约化和专业化。

(作者单位:中共烟台市蓬莱区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