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买阁楼是件舒心事,没想到装修装出了邻里矛盾,还闹上了法院……”近日,海阳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因阁楼装修引发的相邻权纠纷案件。
“我这房子住得好好的,卫生间天花板突然多了四个洞,还伸下来几根水管。天花板变‘洞洞板’,你说这叫啥事啊!”某小区11楼房主张某无奈地说道。
原来,此前孙某以5万余元的价格购买了位于张某楼上的阁楼,随即启动装修。因开发商未单独预留生活污水排水口,只在阁楼角落预留了一根总污水管接口。为解决排水问题,孙某未与张某沟通,径自安排装修工人在张某家卫生间天花板打通四个洞口。
张某发现后,第一时间找到孙某交涉,要求其封堵洞口、拆除管道并恢复原状。但孙某认为阁楼排水有权走11楼的管道,因而拒绝整改。双方多次协商无果,张某遂将孙某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考虑到相邻关系纠纷的特殊性,遂优先组织双方调解,希望能妥善化解矛盾、修复邻里关系。但孙某坚持认为自己的做法属于“理所应当”,张某则坚决要求恢复原状。
双方分歧较大,一时间调解未果。“邻里纠纷无小事。这个案子啊,要是事实没搞明白、细节不清楚,就没法儿给大伙一个公道判决。”现场勘验后,承办法官查明,张某家卫生间天花板上有一根开发商预留的总污水管,其余四个洞口均为孙某装修所致。
在到法院诉讼之前,张某为阻止孙某继续施工,截断了其中2根管道。经核实,在张某截断下水管后,阁楼排水并未受影响,孙某可以通过在阁楼内直接对接总污水管铺设独立排水管道、联系物业协调改造公共空间排水路径等方式解决排水问题,其在张某家天花板打洞铺管的行为并非“不得已”的选择,超出了“必要便利”的合理范围。
孙某虽享有对阁楼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但权利行使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在未经张某同意的情况下,为自家排水方便私自打洞铺管,已侵犯了张某的专有部分所有权。
最终,法院判决孙某对打通的洞口进行封堵并做好防水措施。判决作出后,双方当事人均未提起上诉,判决现已生效。
百金买屋,千金买邻,好邻居金不换。业主虽然对自家房屋享有占有、使用的权利,但权利行使却有“底线”,相邻便利有“边界”,即不能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亦不能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在装修启动之前,尽量与邻居、物业进行及时沟通,就施工时间、方案、范围等关键事项充分协商、达成共识,共同构建和睦的邻里关系。
YMG全媒体记者 任雪娜
通讯员 高婷婷 张嫣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