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芝罘区去年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200余件 挽回和避免损失 2000余万元 烟台日报 2024年01月12日

本报讯(YMG全媒体记者 任雪娜 通讯员 刘世然) 构筑法律援助网络,提升便民利民措施,强化案件质量监督,芝罘区法律援助中心通过这三项举措积极推进法律援助工作。2023年共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2200余件,为受援人挽回和避免损失2000余万元,解答法律咨询3500余人次。

纵向建立了以芝罘区法律援助中心为依托、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社区法律援助联络点为延伸的三级法律援助网络;横向在妇联、残联、老龄委、团委等社会组织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建立工作衔接机制,及时为有法律援助需求人员提供帮助。此外,在法院、检察院、看守所等办案机关设立刑事法律援助工作站,安排律师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在劳动监察和劳动仲裁部门设立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及时为农民工维权提供咨询、代书、援助等服务。通过加强法律援助网络建设,实现了“半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方便了困难群众办理法律援助事项。

制定《法律援助律师库管理办法》,调整、精简法律援助律师,实行优进劣出制度,提供标准化服务;对一般案件简化程序,快速办理,当日指派法律援助律师;对材料不够齐全但情况紧急的案件实行容缺办理,先行指派律师,再补充材料;对符合法律援助法规定的事项,实行申请人诚信承诺制度,直接获得法律援助;将农村留守儿童、空巢老人、残疾人、妇女、农民工等作为法律援助重点对象;组建“刑事辩护律师团”,大力开展刑事法律援助。

同时,注重提升案件办理质量。强化对办案过程跟踪监督,对法律援助案件受理、办理、结案等环节的案件质量,采取庭审旁听、回访受援人、案卷检查等措施,及时发现问题和不足并限时督办、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