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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考夏考双录取考生 开始选择确认就读学校 烟台日报 2023年08月04日

本报讯(YMG全媒体记者 徐峰)2023年山东高考录取即将结束,昨日,山东省招考院公布最后四个批次志愿录取结果,今明两天,春考夏考双录取考生进入选择确认环节。

8月3日,山东省招考院公布了普通类和体育类常规批第3次志愿、艺术类专科批第2次志愿、春季高考专科批第2次志愿录取结果。需要提醒考生的是,同时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录取的考生应于8月4日至5日(每天9:00至18:00)在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信息平台(https://wsbm.sdzk.cn)上选择确认就读学校,逾期不确认的视为放弃2023年高考录取资格。8月6日至7日分校打印并邮寄双录考生放弃入学资格名单,有关高校应及时查收。

录取结束后,等待考生的就是入学流程,考生凭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准考证等到录取高校或确认就读学校办理入学报到手续。不能按时报到的考生,应向招生高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延期报到。未经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未被春夏季双录考生确认就读的高校,不得为该考生办理入学报到手续。考生中学档案由考生本人持录取通知书、准考证、身份证(被民办高校录取的考生还须持《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到所在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或毕业中学领取,并自行带往录取高校。高校须在入学报到须知中注明中学档案的转移交接办法。此外,公费生入学前需与培养学校和定向就业市有关部门签订相关培养协议。未签订协议的考生视为放弃2023年普通高校入学资格。

新生报到时,高校将进行入学复查,发现替考、顶替入学及其他舞弊者,将坚决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清退。对于审核不严导致学生学籍信息错误、冒名顶替入学等问题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那么,考生被高校录取后,需要办理户籍迁移吗?针对考生关注的这一问题,记者从省招考院了解到,根据山东省公安厅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调整驻鲁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省内新生户口迁移政策的通知》要求,驻鲁普通高校录取的省内新生可自愿选择将户口迁至学校所在地。被外省高校录取的我省新生,可根据国家及相关政策选择是否办理户籍迁移。考生凭录取通知书、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居民身份证到有关部门办理户籍、党团关系迁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