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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阳市出台《海阳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应诉案件办理规程》

2020-05-19 17:34:35

来源:水母网  



水母网4月23日讯 为贯彻落实“0535”阳光复议工作机制和《烟台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应诉案件办理规程》,进一步明确我市行政复议应诉案件办理程序,提高行政复议应诉质量和效率,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近期海阳市政府出台《海阳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应诉案件办理规程》。

规程共分四个部分,正文详细明确了行政复议的办理程序、申请地点、签发规范和责任主体;明确了行政应诉的应诉人员、审核机制、答辩规范和阅批流程。规程规定应诉文书的审核制度,严格落实单位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启用“海阳市人民政府应诉专用章”。通过制定规范性文件,将“0535”阳光复议工作机制中提出的“零距离、五现场、三渠道、五公开”制度化,为推动“阳光复议”工作机制在基层中落实,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步伐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

张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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