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阴影 阴影
第003版:烟台新闻·都市
3  4  
CEB 版 PDF 版
五区新车主选号有参照
丈夫去世留房一套 再婚妻子也能继承
奥运来了!
专科(高职)今天开录
七夕玫瑰遇冷 七巧果子受宠
      
  论坛最新帖子
  一周热门帖子
新闻 | 旅游 | 健康 | 漫画 | 博客 | 论坛 | 信息
烟台日报 | 烟台晚报 | 今晨6点 | 华夏酒报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主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3上一篇  下一篇4  
     【打印】  

丈夫去世留房一套 再婚妻子也能继承

水母网  日期: 2008-08-08  来源: 烟台晚报  
  3年前,刘女士与有过婚史的胡某登记结婚。因胡某身患多种疾病,刘女士对其悉心照顾护理,但2年后丈夫还是因病去世。因胡某与已故前妻拥有一套住房,三名子女也长大成人,所以丈夫去世后,刘女士要求继承该房屋,但此举却遭到继子女的反对。他们认为房屋是属生父与继母的婚前财产,继母刘女士无权继承。双方因此闹得很不愉快。刘女士咨询晚报律师团:自己是否有该房的继承权?如果有,能继承多少份额?

  山东鑫士铭律师事务所侯岳龙解答:该房是婚前财产无疑,但刘女士还是享有继承权。至于份额,要依据法律精确的计算。该房产是胡某与前妻的夫妻共同财产,前妻去世时按照《继承法》开始分配遗产,该房屋产权的二分之一归胡某所有。而前妻的产权份额由其继承人胡某和三个亲生子女各继承四分之一,即整套房产的八分之一,胡某拥有的产权份额共计八分之五。胡某去世后,刘女士和三个继子女都为胡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其产权份额按照《婚姻法》与《继承法》,应分成均等四份,由刘女士继承其中一份,即三十二分之五的份额。这样,三个继子女加上以前继承其母的份额,整个房产的分配比例为:刘女士继承三十二分之五的份额,各继子女继承三十二分之九的份额。

  本周值班律师:

  山东鑫士铭律师事务所 韩占玉

  电话:6632943

  时间:本周六上午9:00--11:00

  YMG记者 白晓娟


版权声明:
凡未经水母网书面授权,在互联网使用水母网以及《烟台日报》、《烟台晚报》、《今晨6点》、《华夏酒报》等报(刊)新闻资讯的行为均将视为侵权行为,水母网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详情点击:《水母网版权声明》

3上一篇  下一篇4  
      
版权声明 @ 水母网 网站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