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不准携带液态物品后,民航局在五一前发布《国内航班严格执行旅客随身携带物品件数的规定》,重申从2008年5月1日起,在国内航班上严格执行旅客随身携带物品件数的规定,其中经济舱旅客手提物品被严格限定为一件。这一政策因而被称为“一件令”。那么这一规定到底是怎么来的?执行过程中效果如何?大家对此有哪些争议?和国际标准相比,民航总局的“一件令”有哪些需要不断完善的地方?旅客该如何应对?下面让我们来一一解答。
法规:早已有之
《国内航班严格执行旅客随身携带物品件数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中指出,从2008年5月1日起,在国内航班上严格执行旅客随身携带物品件数的规定,持头等舱客票的旅客,每人可随身携带2件物品;持公务舱或经济舱客票的旅客,每人只能随身携带1件物品。每件物品的体积均不得超过20厘米×40厘米×55厘米,上述两项总重量均不得超过5公斤。超过规定件数、重量或体积的限制,需要托运。
民航总局重申的这一规定出自1996年颁布实施的《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国内运输规则》(以下简称《规则》)。其实在2002年,民航总局还下发了《关于加强安全安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内容与《规定》基本一样。
尽管法规早已有之,但由于可操作性不高,且各部门职权分割,机场、航空公司与安检执法的动力不够。不管是托运还是手提,都没有减轻飞机的载量,航空公司对执行“一件令”缺少动力;而安检方面,只要确保查处违禁物品。因而,10多年以来,民航各部门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放行。
今年五一开始实行“一件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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