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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井盖变成马路“绊脚石”

2009-06-08 08:39:05

来源:水母网-烟台晚报  



    水母网讯   2日,北马路一井盖丢失10多天没人管,一名女子不慎坠井。3日本报5版报道后,市区检查井缺失井盖问题再度引起市民关注。记者连日采访发现,小小检查井存在的问题还真不少。 “市区道路上的井盖高矮不平,开车路过,总是咯噔不断。”“井盖高出地面一块,不小心就会绊倒 ,存在安全隐患。”“俺家门前道路上的井盖丢了好长时间了,也没有人来管。”采访中,很多市民向记者诉说井盖给他们带来的烦恼。

    凹凸绊脚 缺盖陷人

    昨天,记者来到大海阳路通往新石南路的十字路口,路面上星罗棋布安设了十六七个各类井盖,有的凹陷,有的周边粗糙不平,还有的明显出现间隙,车轮碾过发出咣当咣当的声音。

    就在这个路口西南的人行道上,一块标有“新石南路”的标志牌下,几米见方的地面竟然也分布了七块井盖。顺着大海阳与新石南路十字路口向西走五六十米,在路北人行道上赫然出现了两个低于路面10厘米左右的坑,记者看到两井盖上分别标有“水表井”和“污(水)”字样。一位在附近绿地游玩的市民说,每次走到这里,都得看着点,不小心就会崴了脚。

    祥和小区内的几条道路上,窨井一个接着一个,密密麻麻排在道路中间,大多数井盖均高于地面几厘米,路过时,得低头仔细看,才能顺利走出这个“龙门阵”,稍不留神就能绊一下。很多窨井上没有井盖,有的用一块破木板挡住井口,有的窨井甚至张着“大口”,等待“猎物”落入。

    婆家多多 各自为政

    那么,这些井为什么频出状况?到底由谁管理?市政养管处有关负责人介绍:“我市尚未出台专门的检查井管理办法,目前依据国家、省的有关规定,检查井由产权单位负责管理维护,并及时更换。”

    该负责人介绍,我市检查井管理处于各自为政的状态,该处负责管理供水、排水及部分热力检查井,联通、电信、网通等检查井归各产权单位管理,小区内的检查井由产权单位和物业公司管理。市政养管处在管好职责范围内检查井的同时,还要监管其他产区单位的检查井。

    由于缺乏统一管理,在实际处理问题时,常出现一些难题。一次,市民发现一个井盖丢失举报给养管处,该负责人打了38个电话,协调了11家单位,才把井盖重新安上。还有的井盖丢失或损坏后,由于产权单位已倒闭,找不着主更换维修,只好由养管处填补窟窿。

    一些小区内的井盖丢失后,开发商、物业相互扯皮,造成“三不管”。以化粪池井盖为例,今年以来,经市政养管处对有产权单位的督办,一部分已更换,但仍有部分产权单位以种种理由不予办理,在丢失化粪池井盖81个中,查有产权单位的41个,查有产权单位但已倒闭的有2个,查无产权单位的有38个,养管处垫资修换了33个。

    市民热盼统一管理

    据养管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检查井井框与路面高差最多不超过5毫米,不达标市政管理部门不予接收管理。另外,他们已成立井盖防盗攻关技术小组,专题研究井盖防盗问题。

    很多热心市民就如何管理好检查井献计献策。市民提出,有的城市规定检查井宜设置在绿化带、人行道及非机动车道范围内,这样行车道上的井盖就会减少。同时规定井盖与支座的接触面应保证接触平稳,车辆经过时,不会有弹跳现象,使车辆行驶更加安全。电话、广播、有线电视等弱电管线应同沟同井设置,少一个井盖就少出一个问题。有的城市明文规定对于因井基础、井框、井盖丢失、损坏、塌陷、移位等造成交通、人身安全责任事故的,由井框、井盖产权单位依法赔偿经济损失和承担法律责任,这样就能引起产权单位的重视。

    市民呼吁尽快出台专门的检查井管理办法。(YMG记者韩云全摄影报道)

刘春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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