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2-04 07:41:42
来源:水母网
水母网12月4日讯(YMG 记者 夏丹 通讯员 付银裕 孙朝光 王奇一)记者昨日从市医疗保险事业处获悉,截至目前,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共为五区首批750名参保居民支付住院费用240余万元,人均支付3200余元。
“刚交了150元医保费,就能领到13367元的报销款,没想到我这把年纪,看病也能报销了。”昨天上午,在烟台山医院的结算大厅里,家住塔山小区的李大妈激动不已。李大妈告诉记者,她今年57岁,符合老年居民的参保条件。今年9月初,她缴纳了150元的医保费,政府又给补助了210元,她便可以享受城居医保的相关待遇。本次住院,李大妈共花去住院费用33449元,扣掉住院起付线及自费医疗项目后,报销了13367元。
针对参保居民普遍关心的选择“一级、二级和三级定点医院”哪个更有利?市医疗保险事业处有关负责人介绍了市民王先生的做法。今11月份,参保居民王先生因外伤骨折入院,综合考虑了治疗效果及报销额度等因素,到我市一家医保定点二级综合医院进行诊治,住院期间共花去各种检查治疗费26802元,扣掉个人自负的医疗费用后,报销13519元,报销比例为50%。
为比较参保居民在不同级别医院住院,医保待遇会有哪些不同记者根据我市城居医保的有关政策,对王先生的住院情况进行了分析,假如王先生在一级、二级和三级定点医院发生的住院费用26802元均为医保统筹范围内费用,他的起付线分别为300、500、700 ,报销比例60%、55%、50%,那么他的报销额分别为15901、14466、13051。也就是说,参保居民因病在一级、二级和三级定点医院均能保证治疗效果的前提下,因病施治、合理就医,医保待遇会高一些。
然而,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在保证治疗效果的前提下,患者因同一疾病在一、二级医院的住院费用大约分别为三级医院的60%及80%,那么以王先生为例,因同一疾病在一级、二级及三级医院住院费用发生额分别为16081元、21441元及26802元;报销额分别为9469元、11517元及13051元;个人自负额分别为6612元、9924元及13751元。也就是说,考虑到大型医院收费高一些、等级低的医院收费少一些等因素的影响,参保居民合理就医后不仅节省了住院费用,而且更加减轻了个人自负部分的经济负担。

水母网11月12日讯(YMG 记者 夏丹 通讯员 孙朝光 付银裕)昨天上午,我市公布59家市辖区城居医保住院定点医疗机构名单。自10月1日起,市辖区参保居民因病需要住院治疗的,首诊时应按属地在五区任选一个二级以下(含二级)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并在2个工作日内凭本人《医疗保险证》到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办公室办理医疗保险登记手续。参保居民没有经过二级及二级以下医院转诊,直接到三级医院住院,费用不能报销;到三级医院住院的,必须有转诊单,放弃享受待遇者除外。
12周岁以下参保儿童需住儿科病房时,可根据病情的需要,自主选择首诊的定点医院,不受医院级别的限制。
根据《烟台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确定烟台毓璜顶医院等59家医疗机构作为市辖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定点医疗机构,现公布如下:
4家医疗机构为三级定点医疗机构:烟台毓璜顶医院、烟台市烟台山医院、烟台市中医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0七医院。
55家医疗机构为二级(含参照二级管理)及二级以下定点医疗机构:
烟台芝罘医院、
烟台海港医院、
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烟台医院、
烟台经济开发区医院、
烟台市福山区人民医院、
烟台市牟平人民医院、
烟台市牟平区中医医院、
烟台市莱山区第一人民医院、
烟台凤凰台医院、
烟台新安总医院烟台市毓璜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烟台东方医院、
烟台万华医院、
烟台通华医院、
烟台市芝罘区黄务中心卫生院、
烟台市芝罘区幸福医院、
烟台市只楚医院、
烟台海洋医院、
烟台开发区首钢医院、
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八角卫生院、
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古现卫生院、
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季家医院、
烟台市福山区门楼镇卫生院、
烟台市福山区门楼镇斗余卫生院、
烟台市福山区高疃镇中心卫生院、
烟台市福山区高疃镇东厅卫生院、
烟台市福山区张格庄镇中心卫生院、
烟台市福山区回里镇中心卫生院、
烟台市福山区福新街道办事处卫生院、
烟台市福山区清洋街道办事处卫生院、
烟台市牟平区水道中心卫生院、
烟台市牟平区姜格庄中心卫生院、
烟台市牟平区龙泉中心卫生院、
烟台市牟平区大窑卫生院、
烟台市牟平第三人民医院、
烟台市牟平养马岛旅游度假区医院、
烟台市牟平区刘家夼卫生院、
烟台市牟平区玉林店卫生院、
烟台市牟平区莒格庄卫生院、
烟台市牟平区院格庄卫生院、
烟台市牟平第五人民医院、
烟台市牟平区王格庄卫生院、
烟台市牟平区武宁卫生院、
烟台市牟平区第二人民医院、
烟台市莱山区第三人民医院、
烟台市传染病医院、
烟台市肿瘤医院、
烟台市心理康复中心、
烟台市口腔医院、
烟台肺科医院、
烟台康爱眼科医院、
中国癌症研究基金会烟台分会康复医院、
烟台市芝罘区妇幼保健院、
烟台市福山妇幼保健院、
烟台市牟平区妇幼保健院、
烟台白石肛肠医院。
水母网11月29日讯(YMG记者 夏丹 通讯员 高玲 刘红玲)昨天上午,离休人员王大妈到市医疗保险事业处咨询,其住院的诊所不是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费用可否报销?
前几天晚上,王大妈突然发作急性肠炎,又吐又泻,家人急忙把她送到附近诊所救治。就诊的诊所不是定点医疗机构,门诊费用能不能报销?市医疗保险事业处有关负责人答复,王大妈的费用可以报销。根据规定,所有参保离休人员看病就医都要到定点医疗机构去,但是急症除外。时间就是生命,参保人员可以就地救治。据了解,老人很容易发生突发性疾病,可以到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也可以不用专用病历、处方,但病情要述写完整,发生的医疗费单据要加盖急诊印章,即可报销。
YMG 11月5日讯(记者 夏丹 通讯员 孙朝光 付银裕)为了适应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需要,保障参保儿童的基本用药需求,我市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公布的《药品目录》儿童用药增补品种基础上,确定了合理的用药自付比例。
据市医疗保险事业处有关负责人介绍,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用药范围、诊疗项目、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按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执行。为了充分保障儿童的医疗需求,自今年10月1日起,我市对未成年居民儿童,即12周岁以下的未成年居民,在实行城镇职工三大目录的基础上,用药目录、诊疗目录、服务设施做了调整和增加。也就是说,儿童可以多报销。
与此同时,12周岁以下的未成年居民,住院首诊不受医院级别的限制。12周岁以下儿童需住儿科病房时,可根据病情的需要,自主选择首诊的定点医院,不再受医院级别的限制。
曲通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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