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4-01 07:40:56
来源:水母网-今晨6点

在外排队的市民隔着玻璃关注房型展示板 杨诗星


记者 庞见波 方春明 摄影报道
昨日,是经济适用房发售第一天,整个锦绣新城彩旗飘飘,向前来购房的人们伸出热情的手。据工作人员统计,全天共发售了120套经济适用房,为了满足需求,他们在12日前还会以每天100套的速度向外发售。
上午,本来仅仅发售60套房,结果却涌进了好几百人,一位工作人员说,具体来人多少,他们也说不清。工作人员早晨7:30来时,门口已经站满了市民,一上午是来了走、走了来,都好几拨了。
记者现场看到,一溜排开的十几张背景板,市民只要从第一张看到最后一张,就会完全明白了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全过程。即便如此,不少市民因是第一次购买经济适用房,关心则乱,有些问题还是不明白。比如:实际销售均价为建筑面积2270元/平方米,其中包括水、电暖投资吧?旁边先来的“明白人”给指点迷津:到前面的背景板上写着呢。
排在第一号的王嗣勇先生今年55岁,以前一直住单位的单身宿舍,后来单位不让住了,他就在外面租房子住,已经七八年了,这是他第三次申购经济适用房。“这次终于轮上了。我心里这个高兴啊,昨天晚上高兴得一宿没睡着觉。公布的是8点开始售房,我不到7点钟就来了。如果没有经济适用房,恐怕一辈子得租房住了。”
86岁的孙桂兰老人在女儿陪同下,选中了二楼东打头一套86平方米的住房,老人高兴地说:“这辈子终于有了自己的房子!”111岁的杨明运老人委托侄子前来帮他办理购房手续。作为无房户,他与77岁的侄子挤在一起。拿到一套82平方米的购房合同,杨明运的侄子说:“以后就能和百岁老人一起住大房子了。”
尽管知道这是政府福利房,但很多人对居住在此还是有疑虑,现场正好有三位老大爷坐着马扎晒太阳,一位年轻人问:“大爷,您也来看房?”“俺们早就住进好几年了,这地方好啊,你看,天多蓝,空气也很干净,以前也担心靠着发电厂近,空气有污染,现在倒觉得比市里的房子好多了。”
来自钢管厂的邹堂国,今年63岁了,本来,他是下午才能排上队认购,可是,在家睡不着,一大早就来了。说起经济适用房,邹堂国是一肚子的话:老家是牟平姜格庄,老婆在农村,年轻时也没想到城市来住,所以也就没房,现在,儿子大了,在烟台工作,自己和老伴琢磨着还得在城市有个房,既可以照看孙子,老了还可以方便儿子媳妇照顾自己。
对经济适用房的认购,邹堂国激动地说:“公开,就能公正!我就是从你们晨报上看到消息后,到单位去报了名,3月29日,住房保障中心的人通知我去拿购房证,我知道自己有戏了。你看,现在认购过程都在网上公开,根据家庭人均年收入、夫妇双方平均年龄、户口落户时间、家庭人口数量等4项给你打分,从高分到低分排下队来,这是很公平的。”

水母网3月31日讯 记者昨日从市住房保障中心获悉,3月31日,烟台2007年度经济适用住房将在锦绣新城小区内中心公建北部西侧现场发售,入围申购家庭将按序号分时间段到售楼处选购,发售时间从3月31日至4月12日。
据了解,本年度供应的经济适用住房均为高层、小高层住宅,户型分为一梯两户、一梯四户、一梯六户三种,均没有附属小棚。购房人须本人持购房证、身份证到锦绣新城售楼处选购,本人不能到场选房的,须出具由购房人亲笔签字的书面委托书及购房人、委托人身份证、购房证前来办理。入围申购家庭需按购房证序号顺序办理选房手续,乘坐43、46、48路车可直达锦绣新城。发售时间从3月31日至4月12日,期间每天上午:8:00—8:30为看图板选房时间,8:30—11:30为办理购房手续时间;下午:1:00—1:30为看图板选房时间,1:30—4:30为办理购房手续时间。4月12日下午5:00前购房人仍未前来选房的,购房证自动作废。(晋平 诗星)
附:2007年度经济适用住房预(销)售配档表
日 期 2008 年 | 受 理 证 号 | |
上午 8:00 —— 11:30 | 下午 1:00 —— 4:30-- | |
3 月 31 日 | 2007010001 — 2007010060 | 2007010061 — 2007010120 |
4 月 1 日 | 2007010121 — 2007010180 | 2007010181 — 2007010240 |
4 月 2 日 | 2007010241 — 2007010300 | 2007010301 — 2007010360 |
4 月 3 日 | 2007010361 — 2007010420 | 2007010421 — 2007010490 |
4 月 7 日 | 2007020001 — 2007020060 | 2007020061 — 2007020120 |
4 月 8 日 | 2007020121 — 2007020180 | 2007020181 — 2007020240 |
4 月 9 日 | 2007020241 — 2007020300 | 2007020301 — 2007020360 |
4 月 10 日 | 2007020361 — 2007020420 | 2007020421 — 2007020480 |
4 月 11 日 | 2007020481 — 2007020540 | 2007020541 — 2007020598 |
4 月 12 日 | 未按规定时间选房的购房人,请于本日选购 | |
水母网讯 1月31日至2月1日,市住房保障中心和芝罘区房管局对符合条件的购房申请人家庭情况进行综合打分排序,其中,综合排序因素主要包括“家庭人均年收入、夫妇双方平均年龄、户口落户时间、家庭人口数量”等4项;2月2日至2月5日,将对获得本年度选购经济适用住房资格的申请家庭,通过烟台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向社会进行公示,同时通过组织申请单位和社区居委会在本单位、本辖区内进行公示。
点击下载查看:
2007年度市中心区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家庭明细(区属单位和其他居民).xls
2007年度市中心区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家庭明细(中央省属驻烟单位和市直部门企事业单位).xls
近日,烟台市对经济适用房申购全过程做出严格限定,对出具假证明的单位将严肃追究责任,对骗购家庭实行5年内不得再次申购的处罚。
据了解,烟台市对经济适用住房的供应对象做了严格限定,具体为市区中低收入居民家庭的无房户。中低收入家庭为家庭年收入在4.5万元以下的家庭,以及年收入在2.25万元以下的单身家庭。无房户是指从未有过自有产权住房的家庭。
在经济适用房政策落实中,烟台市规定将对申请人家庭的住房、收入等状况进行严格核实,特别要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查。核实后将申请人家庭现居住地点、住房状况、夫妇双方工作单位、收入等在本部门和所在单位进行公示。
对未按规定程序对申请人购房资格进行审查的部门,烟台市将做出严肃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责任。为购房申请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将提请有关部门追究出具虚假证明单位主要责任人责任。对骗购住房的申请人家庭,将追回已购住房,并在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经济适用住房。
昨天上午,市经济适用房发展中心组织相关单位在锦绣新城三期工程现场举行了主体封顶仪式。锦绣新城三期工程的圆满封顶,为年底经济适用住房的预售创造了条件。
作为我市经济适用住房重点工程———锦绣新城三期和锦绣花园一期工程,分别于今年7月和9月开工建设,广大工程建设者攻坚克难,昼夜奋战,确保了经济适用住房工程顺利推进。目前,锦绣三期工程各楼座全部封顶,锦绣花园一期已施工至主体三层。年底将向中低收入家庭提供经济适用住房1200套。
曲通春
版权声明 新闻爆料热线:0535-66313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