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合宗“加权平均法” 破解用地整合难题

2025年10月22日

本报讯(YMG全媒体记者 杨健 通讯员 陈楠)在福山恒通化工厂的生产车间里,机器轰鸣,工人忙碌,一批批产品正加紧生产。“我们企业是生产化工产品的,今年市场行情好,订单量持续增加。为了扩大规模,我们原计划把名下的三块地合并使用,却发现这三块儿地‘出生年限’不一样,有‘爷爷辈儿’的,也有‘孙子辈儿’的,怎么‘算账’成了大难题。”企业负责人杨经理坦言。

原来,恒通化工厂名下相邻的三宗工业用地剩余使用年限相差悬殊:一块仅剩1.4年,另外两块还有21.81年。如果按最短年限统一,企业将白白损失20多年的土地使用权;如果补缴出让金将短年限地块延长至21.81年,又需额外支付30多万元——无论哪种方式,企业都面临巨大压力。

“既不能让企业吃亏,也不能让政府权益受损,必须找到政策与市场之间的平衡点。”福山区自然资源局确权登记科科长宫永旭说,在面对这一现实难题时,福山区自然资源局没有简单二选一,而是跳出传统思维,在全市范围内率先建立宗地合并机制,创新引入了“加权平均法”来破解困局。所谓“加权平均法”,是以三宗土地当前市场评估价值为权重,对剩余使用年限进行加权计算,得出一个综合年限。宫永旭现场演算起来:“通过专业评估机构确定各地块价值权重,再以年限为基数进行计算。这不是简单的数字平均,而是真正实现了土地资产价值的‘守恒’。”经计算,合并后的土地使用年限被确定为21.32年——既远高于原本的1.4年,也无需企业额外补缴高额出让金。

这一结果让企业负责人连连称赞:“这样一来,我们不仅省下了30多万元的直接成本,更重要的是,未来再办理不动产登记也不会因年限不一而受阻。”“并非所有土地都适用这种方法,必须满足位置相邻、土地用途一致两个基本条件,才能运用加权平均法进行合宗处理。”宫永旭介绍道。

据悉,通过本次合宗,恒通化工厂成功盘活了66.4亩低效用地,企业办事成本降低60%以上,累计节省超过百万元。土地资源得到集约利用,资产价值也实现了最大化。福山区自然资源局此次在全市率先探索并成功实施的合宗机制,在严守政策底线的前提下,打破了传统土地管理中的桎梏,为类似问题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解决方案,既保障了国家资产权益,也满足了企业发展需求,真正实现了政府与企业的“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