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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个人可否补缴断缴的社保? 烟台晚报 2024年01月10日

咨询:我今年大学毕业,请问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按照什么标准参加工伤保险?

回复:用人单位按本单位的工伤保险费率为非全日制从业人员缴纳工伤社保费,纳入用人单位工伤保险浮动费率计算口径。用人单位以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实际工资总额为基数缴纳工伤保险费,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实际工资总额高于(低于)我市最高(最低)月缴费基数的,按最高(最低)月缴费基数缴纳工伤保险费。非全日制从业人员由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咨询:我2023年5月换了工作,新工作单位有3个月实习期,这3个月不给缴保险,导致我的社保断缴3个月。断缴的这3个月能否自己补缴?

回复:个人不能补缴,只能由用工单位办理补缴。用人单位与职工存续劳动(人事)关系期间,应缴未缴社会保险费的,可补缴应缴未缴期间的社会保险费。其中,应缴未缴年限不足3年的,原则上由欠费单位向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书面申请,提供补缴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户口簿)和原始的工资发放会计凭证及银行发放工资证明及人事档案、劳动合同、用工登记表等与补缴相对应的证明材料;对不能提供原始工资发放会计凭证的,可提供银行代发工资托收证明等关键证明材料。

咨询:在多个渠道申领了电子社保卡,是否会彼此冲突、影响使用?

回复:不影响使用。电子社保卡可在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官方授权的多个渠道上申领和使用,包括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国务院客户端微信小程序、电子社保卡小程序、电子社保卡APP、掌上12333APP,工、农、中、建、交、邮储、招商、平安等各大银行,支付宝、微信、云闪付等30个全国性渠道,以及300多个人社部门和其他政府部门渠道、100多个银行和社会渠道。

市民可以在多个渠道申领,也可以仅在一个渠道申领。在与某一渠道解除关联后,不影响其他渠道上电子社保卡的使用。

张孙小娱 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