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7月03日
【基本案情】
某游泳馆系有字号的个体工商户。该游泳馆以充值游泳预付款送课时的优惠活动,吸引游泳会员办理游泳培训卡,但后期因内部经营不善、合伙人之间发生分红争议突然关店,亦未向已预交培训费用的会员办理退费。李某、王某等41名消费者组建维权微信群,一同向法院提交相关材料,要求该游泳馆退还剩余课时费共计20余万元。
【调解过程】
海阳法院收到该批涉众案件材料后,经消费者同意,将案件委派至综治中心先行调解。调解员核查确认,案涉游泳馆为三人合伙经营,登记经营者仅同意承担三分之一的退费责任,与消费者全额退费的诉求相差很大,加之内部合伙人之间存在矛盾,调解陷入僵局。
指导法官及时介入,对案件焦点问题进行分析:个体工商户登记经营者需对外承担退费债务,合伙人内部纠纷不得对抗消费者,经营者退费后可向其他合伙人追偿。厘清法律权责后,调解员一方面向经营者释明法律后果,另一方面分批安抚消费者,以部分消费者达成的50%退费、6个月分期履行的调解方案为示范样本,引导其他消费者理性解决纠纷,最终41起案件全部达成调解。
综治中心还成立督导小组跟踪履约,最终某游泳馆如期完成款项兑付。
【典型意义】
本案中,综治中心发挥基层治理平台优势,提前分流批量涉众案件,有效减少诉讼增量、规避群体性矛盾风险;诉调对接法官精准厘清法律边界,明确个体工商户对外担责规则,破除内部合伙矛盾的调解阻碍,为纠纷化解提供刚性法律支撑。通过“示范调解、分批调处”的柔性方式,高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