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7月03日
【基本案情】
王某与张某于2008年登记结婚,婚后于2010年生育一子张某腾。后来双方因感情不和,于2022年在莱州市民政局协议离婚,约定孩子由张某直接抚养。随着孩子年龄的增长及生活环境的变化,张某腾多次明确表达希望随王某共同生活的意愿,王某遂诉至法院请求变更抚养关系。
【调解过程】
本案的特殊之处在于,原、被告双方情绪均异常激动,对立情绪严重,若单纯依靠传统的法庭审理模式,极易激化矛盾并对孩子的心理造成二次伤害。面对这一复杂的家事纠纷,莱州市综治中心迅速启动多部门联动机制,召集入驻的法院、妇联、教育局及司法局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确立了调查、调解、帮扶、审判四位一体的综合工作方案。
法院负责主导法律程序并厘清争议焦点;妇联指派心理咨询师介入,深入探究孩子的真实心理状态并评估双方的抚养能力;教育局通过走访学校全面了解孩子在校期间的学业表现与社交情况,科学评估当前生活环境对其身心发展的影响;司法局则及时提供法律援助以确保孩子的权利得到保障。
在各部门完成扎实的前期调查与心理铺垫后,综治中心组织了一场联合调解会,各单位代表从法律、心理、教育等多维度向双方当事人释法说理,最终促使双方顺利达成变更抚养权及后续抚养费支付的协议。
【典型意义】
该案将法律条文与心理干预、教育评估相结合,真正实现了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综治中心充分发挥统筹协调的平台作用,有效整合了分散的行政资源与司法资源,变“单打独斗”为“协同作战”,形成了多元解纷的强大合力。多部门的持续跟进还为未成年人构建了长期、立体的社会支持网络,从源头上预防了因家庭变故可能引发的深层次社会问题。